来源:融水县人大办
发布日期: 2026-08-04 10:35 | 作者:
关于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修订草案)》和《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正草案)》意见的
公 告
2026年7月28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和《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立法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条例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9月10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可书面送达或邮寄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也可发电子邮件至:rsrdb@163.com。(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中路22号之一民族会务中心人大常委会办公楼,邮政编码:545300)。
温馨提示:1.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请针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会被认真研究;3. 为方便联系,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
2.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表
3.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正草
案)
4.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清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