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4-08684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标  题:
融政发〔2024〕4号 关于认定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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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4〕4号 关于认定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9 12:00    |  作者:

融政发〔20244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

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柳政办〔20225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融政办发〔202263号)精神,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对我县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过现场验收、会议评审、结果会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的综合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融水县福融贝江源香芋种植示范区、融水县陆乡园特色产业示范区2个示范区“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称号。

希望获得认定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再接再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加大投入,持续提升示范区的设施装备、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等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改革、技术、产业升级,积极争创市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田园综合体,带动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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