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3-08668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标  题:
融政发〔2023〕7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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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3〕7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4 10:10    |  作者:

融政发〔20237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414

融水苗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全民健身供给侧改革,全面构建融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精神和《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融水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柳州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构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法治保障健全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2025,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以全民健身事业推动城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城乡居民健身与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健身指导更加科学,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大型体育场馆100%对公众开放,其中,享受中央免费低收费补助资金的体育场馆每年对公众开放不少于330天,平均每周开放不少于35小时。公共健身法治保障更加健全,推动实施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全民健身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完善融水本地的全民健身规章制度,全民健身与体育培训、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发展更加融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有限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体育场地设施,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强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地区体育设施建设。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控制大型场馆数量,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督促新建居住小区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配建社区健身设施,换一批老旧的健身设施,持续加大社区体育设施的改善力度。

(二)优化场馆免低收费开放工作。严格执行获补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开放以及开展赛事、培训、讲座等公益活动的考核力度,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运营原则,建立健全各所属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安全开放管理制度,推动各场馆高效、规范运营。推进场馆社会化合作与智能化升级。

扩大开放释放公共资源潜能。有序推进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逐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完善健身路径等基础设施报建、维护、开放、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每年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向社区、乡镇、村屯征集建设需求意见,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当地乡村、社区需求特点设置建设项目,简化申报手续,形成良好的建设管理监督、激发建设积极性。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融水特色优势,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按照“一县一品”的思路,根据融水本地特色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芦笙踩堂、斗马等各类群众赛事活动,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支持企业、社会体育组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各层级联动的办赛体系,发展体育锻炼人口。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在有条件的项目开设残疾人组别。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群众体育赛事体系,丰富赛事内容,扩大赛事活动辐射面,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四)完善科学健身权威评价体系。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实现全县国民体质监测调查全覆盖。倡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积极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开展居民、职工、学生体质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人体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等五类素质的锻炼,引导群众爱健身,帮助群众会健身,提升全民体质水平。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将体育志愿服务与乡村振兴等相结合,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服务价值,为指导全民健身的广泛开展进一步夯实人才基础。

(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积极承办体育赛事活动、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等项目。完善以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完善社会体育组织成立登记前期审核,运行监督评价及注销登记管理制度章程设置依法依规,运行管理规范,构建监事效能健全,社会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筑牢社会体育组织良性发展法治保障。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

(七)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重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特别是乡村青少年、留守老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健身需求,合理调整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标准,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每年制定重点人群体育健身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以重点带动整体,促进我全民健身全面发展。

(八)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支持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实现教育系列与体育系列赛事融合

2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动医院开设运动康复和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医院体检项目,开展好体医融合复合型人才培训、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月活动。每年按自治区要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九)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以先进的体育文化鼓舞人,以竞争、公平的体育风貌引导人,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社区创建。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办体育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体育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赛事管理服务机制、场馆运营规范机制、体育产业资源交易机制等体育消费促进机制,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营造良好体育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本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

(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健身指导、运动康复、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类体育人才实现柔性流动,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技能支持。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和新冠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赛事风险评估。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开发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搭建体育数字化平台,提升体育场馆智能化运营效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融水县体育信息平台,提供便利化的健身设施查询预订、体育培训报名、科学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五)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社区、乡镇、村屯贯彻落实本计划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做好2025年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全面评估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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