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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4-205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单位: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4〕26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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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4〕26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8-06 13:40    |  作者:

融政办发〔202426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6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416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广西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全年油茶生产任务目标,合理使用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大力发展融水苗族自治县油茶产业,为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作出积极贡献,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工作目标

建设油茶示范基地2.4045万亩,全部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其中:新造油茶林1.2245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0.46万亩,近年来的油茶新造林、油茶低产林改造0.72万亩。项目实施后,油茶亩产得到明显提升,增加就业,乡村振兴效果显著。

三、项目实施期

实施期为5年,即2023年—2027年,其中前2年为建设期,后3年为管护期。项目于2028年全面验收。

四、主要工作

(一)新造油茶林

1.造林规模及造林模式。造林规模为1.2245万亩,其中:2023年新造0.7195万亩,2024年新造0.505万亩,符合条件的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全部包含病虫害防治。

2.建设要求。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林规〔20235号)中关于油茶新造林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油茶低产林改造

1.改造规模及改造模式。改造面积为0.46万亩,其中:2023年改造0.36万亩,2024年改造0.1万亩,符合条件的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全部包含病虫害防治。模式共有2种:更新改造模式、抚育改造模式。

2.建设要求。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林规〔20235号)中关于低产林改造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新增水肥一体化设施

1.建设规模。实施面积为2.4045万亩,在近年来实施的油茶新造林、油茶低产林改造内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

2.建设要求。水肥一体化设施原则上应包括水源、蓄水设施、地面管网系统等,确保水肥一体化设施建得成、用得好。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

1.编制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

2.开展项目作业设计。县林业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按有关规定通过聘请或招投标等形式,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中标单位编制项目作业设计,经县林业局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核,转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核批复。

(二)组织实施

县林业局根据审核批复的项目作业设计,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按计划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聘请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资金支出符合规范。

(三)检查验收

县林业局在每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后,组织对当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检。其中:油茶新造林项目、低产林改造项目分别按照《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以及获批的作业设计开展自检;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按照获批的作业设计以及实施形式的有关规定(如以招投标形式实施的项目则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自检。自检完成后,形成县级自检报告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备案汇总。每年度的资金支付均以县级年度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林业局及时兑现年度应补助资金。

(四)成效检查

按照《广西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桂林营发〔200742号)要求,项目人工造林(更新)实施三年后,应进行保存情况核查,县林业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造林地块进行核查。

六、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本次项目在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融办〔202226号)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和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具体落实。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县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合力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县林业局抓总责,负责指导、落实好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油茶基地建设等项目的推进,按照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开展落地上图、核查和验收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推进油茶奖补项目的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指导开展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有关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整体顺利推进,全面通过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的总验收,实施本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要自觉接受和配合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实施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油茶示范奖补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油茶示范奖补项目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认真对照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通力配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油茶示范奖补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

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跟踪了解各乡镇(场)工作进展情况,到实地开展工作指导,视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通报。各项目乡镇(场)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项目作业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实施地块和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设计和施工精准。

(四)加强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林业局要管控资金拨付进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及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36号)精神,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加强执法监管

要遵守现行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禁止毁坏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营造油茶林;严禁占用耕地造林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油茶种苗生产、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各环节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油茶产品生产和市场经营准入制度,对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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