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20 10:39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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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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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 机关 |
决策承办 单位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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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县人民政府 |
县财政局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执行 |
第二季度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纳入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广西实施规划35个县(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5]10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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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安置工作不断提升兵员征集质量的意见》 |
县武装部 |
第三季度 |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柳政规[2018]36号)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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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 |
县卫健局 |
第三季度 |
依据:《柳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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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融水苗族自治县激励工业、商贸、建筑企业发展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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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工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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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依据: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