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项目-融水苗族自治县取水泵房上移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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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6-19 15:47    |  作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项目-融水苗族自治县取水泵房上移工程总承包 工程已由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规划[2019]9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融水县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购、 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GDZB【2020】08。 

建设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近期规模3.0*104m3/d;远期建设规模6.0*104m3/d, 

①.建设取水泵房1座,采用圆形取水泵房,内壁直径D=18.0m,开放式进水;水泵房采用分层取水;采用大开挖施工。 

②敷设原水管长度约1200m,采用DN1000,K9球磨铸铁管。 

③厂区配套建设柴油发电机房、配电间、机修间各1座。 

计划投资:约3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工程施工工期:70天(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单位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 

招标范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师(给水排水)证书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以上(含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备注:与项目总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 号)规定不少于 1 人,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6 1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liuzhou.gov.cn) 的“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716 9  30 分, 地点为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新柳大道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牵头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核查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ggzy.liuzhou.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2-3167582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513611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细鱼路48号       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小区5-4号三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谭工 

电话:0772-5122516                          电话:0772-2137008 

                                            传真:0772-2137008 

  

  

                                                    2020 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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