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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业发〔2026〕7号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2026-2028年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4-27 17:4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

林业局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2026-2028年财政扶持

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2028年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427

此件公开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427日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2028年财政扶持柳州

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柳州螺蛳粉产业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市的决策部署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6-2028年)》(柳农20261)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柳州螺蛳粉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螺蛳粉产业作为特色产业升级、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坚持“工业化理念谋农业、产业链思维促发展”,聚焦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米粉专用稻等核心原材料供给体系构建,夯实产业基础,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与联农带农机制,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重点任务

聚焦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米粉专用稻等柳州螺蛳粉关键原材料,打造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种养基地,重点通过推进螺蛳粉原材料相关的设施农业建设,扶持优质加工企业,强化产能建设,全面提升产业供应保障能力。一是扶持推进核心原材料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倾斜支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相关设施农业项目,支持节水灌溉、种植大棚等设施落地,提升产业供应能力;二是扶持培育原材料加工企业,加大技改与设备更新支持,提升加工标准化水平与产能。2026-2028年全县新改扩建50亩以上豇豆基地2个以上,产能300吨以上食用菌基地2个以上,100亩以上螺蛳基地2个以上

财政支持政策

(一)资金来源。奖补资金从每年的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帮扶资金)中(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统筹安排。

(二)奖补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奖补细则。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

经营主体申报基础设施建设、加工类奖补项目,须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单个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同一主体当年获得的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工类奖补资金累计不得超过300万元;获得加工类奖补的经营主体,所购置的生产加工设备及新建、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应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自奖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变卖。

1.种养基地补助

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及适合制作酸笋的新竹种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造林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木耳:对种植木耳5万棒以上的,按1.0/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螺蛳:支持发展稻(藕)田套养模式,推广螺蛳吊笼养殖模式。稻(藕)田套养模式: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螺蛳吊笼养殖模式:池塘或山塘、水库、河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养殖条件齐全,具有增氧设备,每亩安装吊笼60个以上(规格60cm×30cm×30cm),每笼投放种螺(规格≤300只/公斤)1公斤,按500元/亩进行奖补,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以上要求养殖管理规范,投放螺种(苗)成活率达8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6)米粉专用稻:支持种植适宜用于米粉加工的直链淀粉含量高、胶稠度低的米粉型水稻品种,品种需符合最新的广西稻品种审定标准中加工专用型米粉稻品种的相关要求。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3.加工类补助

支持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米粉专用稻等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四)奖补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五)项目组织

1.申报条件:优先支持在融水县域内注册登记、无不良信用记录,联农带农效果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对被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的,或在项目监管中不予配合的,取消项目扶持。

2.项目申报。有意向发展和实施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请于每年520日前上报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木耳、豆角基础设施及加工类项目联系人:唐静,联系电话15977783594;螺蛳养殖基地联系人:莫波飞,联系电话13768226277;竹基地联系人:覃延珍,联系电话18277286828;米粉专用稻、花生基地联系人:龙秋均,联系电话18276248340。

3.项目落实。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负责收集汇总申报材料,确定落实扶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告知获扶持对象。

4.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安排计划,由项目对应行业的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期按质完成。

5.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毕,由项目业主申请项目验收,项目对应行业的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相关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农政发〔2019〕63 号)。

6.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项目对应行业的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拨付,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拨付给奖补对象。

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获得项目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收购产品、吸纳务工、带种带养、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技术培训指导、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获得奖补资金10万元(含)以下的经营主体,需带动农户5户(含)以上;获得奖补资金1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每增加奖补10万元以内,需增加带动农户2户(含)以上,依此类推。带动农户户均收入1000元(含)以上。

(一)获得项目扶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当年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数量要达到总带动量的10%以上。获得设施设备建设补助的经营主体,需持续发挥联农带农效益。

(二)经营主体当年带动农户的目标要求需在项目验收时达标,未达标不予扶持。获得设施设备建设补助的经营主体,运营之后每年均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年底提供联农带农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未达标的经营主体将列入负面清单,3年内不得给予各种财政政策扶持。

(三)获扶持的经营主体需与农户签订联农带农协议或合同,明确带动方式和收入目标,核验时需提供带动协议、农户收入凭证、脱贫户或监测对象信息等联农带农佐证材料。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项目建设,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量与品质,共同推进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系统谋划发展继续建设和提升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米粉专用稻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生产基地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积极发挥项目实施主体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鼓励原材料种养殖主体特别是获得奖补的主体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签订购销协议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将生产出的原材料供给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和预包装企业,促进原材料进入柳州螺蛳粉本地产业链,逐步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本地原材料的市场竞争力。围绕产业发展难点瓶颈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引育并举,引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高、市场联结紧的原材料加工企业,推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提质增效

(三)加强监督指导。加强螺蛳粉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引导和支持螺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加大基地投入品管控力度,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推行投入品使用减量化行动,宣传绿色环保理念,推广安全有效的农药和有机生物肥料。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查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对经营主体在项目实施期间,有因不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取消项目扶持。

加强联农带农。项目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到应带尽带,通过带动生产、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受益,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五)加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种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引领,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养殖技术,推动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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