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业发〔2026〕7号《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2028年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2028年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及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一、目标要求:
聚焦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米粉专用稻等柳州螺蛳粉关键原材料,打造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种养基地,重点通过推进螺蛳粉原材料相关的设施农业建设,扶持优质加工企业,强化产能建设,全面提升产业供应保障能力。一是扶持推进核心原材料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倾斜支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相关设施农业项目,支持节水灌溉、种植大棚等设施落地,提升产业供应能力;二是扶持培育原材料加工企业,加大技改与设备更新支持,提升加工标准化水平与产能。2026-2028年全县新改扩建50亩以上豇豆基地2个以上,产能300吨以上食用菌基地2个以上,100亩以上螺蛳基地2个以上。
二、奖补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奖补细则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经营主体申报基础设施建设、加工类奖补项目,须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单个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同一主体当年获得的种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工类奖补资金累计不得超过300万元;获得加工类奖补的经营主体,所购置的生产加工设备及新建、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应专项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自奖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变卖。
1.种养基地补助
(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及适合制作酸笋的新竹种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当年新造林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木耳:对种植木耳5万棒以上的,按1.0元/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螺蛳:支持发展稻(藕)田套养模式,推广螺蛳吊笼养殖模式。稻(藕)田套养模式: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螺蛳吊笼养殖模式:池塘或山塘、水库、河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养殖条件齐全,具有增氧设备,每亩安装吊笼60个以上(规格60cm×30cm×30cm),每笼投放种螺(规格≤300只/公斤)1公斤,按500元/亩进行奖补,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以上要求养殖管理规范,投放螺种(苗)成活率达8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6)米粉专用稻:支持种植适宜用于米粉加工的直链淀粉含量高、胶稠度低的米粉型水稻品种,品种需符合最新的广西稻品种审定标准中加工专用型米粉稻品种的相关要求。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3.加工类补助
支持竹笋、豆角、木耳、螺蛳、米粉专用稻等加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释本政策单位: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点位于融水镇金冠路70号;联系电话:0772-5122339;邮箱:rsnyj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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