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2
405009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概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405009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主要工作职责
永乐镇卫生院属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为永乐镇及周边乡镇人民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恢复期康复治疗与护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科目为:210医疗卫生-03基层医疗卫生-02乡镇卫生院,属县财政差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目标,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假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工作。
(二)、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主要工作:
加强医院科学管理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院职工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杜绝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问题,工作中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杜绝搞表面形象工程。
2、提升医院执行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是将激励机制与执行力有效结合,明确目标,并跟踪考核。
3、加快人才队伍结构建设,完善后备人才库。派遣业务骨干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采用“三基训练”、“继续教育”等方式对全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和优化,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同时多渠道招聘人才,做好医护人员的引进计划,为医院整体搬迁储备人才。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进一步完善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2、严格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强化质量管理,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
3、加强安全医疗医师,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组织职工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4、提高病例内涵质量,抓好病例质量带动整个医疗工作,医务科加大病例抽查力度,对抽查的结果及时公布,按标准奖罚。
5、探索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药品比。
6、积极开展治未病服务,完善服务流程,面向公众提供特色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包括体制辨识,健康信息库建设、中医健康指导和干预等中医特色健康保健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乐镇卫生院设有住院部、门诊部,妇产科、化验科、妇幼保健科、计免科、公共卫生办公室等科室。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7人,后勤控制人数3人。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8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医务人员24人,后勤人员2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28人,离退休人员8人,遗属1人。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预算科目为:210医疗卫生-03基层医疗卫生-02乡镇卫生院,属县财政差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405009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支总预算339.26万元,同比增加118.55万元,同比增长53.7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03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总预算339.26万元,同比增加118.55万元,同比增长53.71%。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86万元,同比增加20.15万元,同比增长9.13%。
(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8.4万元,同比增加98.4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支出总预算339.2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18%,同比增加19.87万元,同比增长9.40%。项目支出预算10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82%,同比增加98.68万元,同比增长1063.3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3%,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乡镇卫生院232.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49%,同比增加29.16万元,同比增长14.35%。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2%,同比增加32.7万元,同比增长3406.25%。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16%,同比增加56.69万元,同比增长681.3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18%,同比增加19.87万元,同比增长9.4%。
2.项目支出预算107.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82%,同比增加98.68万元,同比增长1063.36%。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结余增多,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薪资增加;二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数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2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86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结余9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万元,项目支出107.9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23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8.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春节慰问金、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
(二)乡镇卫生院23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3.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2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
(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3.66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33.6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01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65.0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及宣传材料、公卫组聘请人员工资及社保医保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1.3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22.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7.08万元、津贴补贴39.44万元、绩效工资55.9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5万元,其中:退休费8.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村卫生室县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支出0.9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0.96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4。
十三、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实有在编车辆3辆,车辆为急救用车。
第三部分:405009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卫生院
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