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概况
第二部分: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及县委关于党史、县
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县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拟订全县党史、县志工作规划,负责地方党史、县志、
年鉴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党史基本著作、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和地情资料的编纂出版工作。
4.做好史志成果转化和运用工作,负责史志宣传教育和党史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5.负责党史、县志的公共事务管理,指导各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等的编修工作。
6.完成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史志研究及县情相关资料等供稿任务。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1.及时组织全室工作人员及退休老党员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继续与组织汇报工作,再争取专业人员进入充实,优化队伍建设。
3.全力以赴,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融水历史》二卷、《融水年鉴・2022》编修出版,全面启动《融水年鉴·2023》资料征集和编写工作,组织做好《中国共产党融水历史(1979-2012)》(第三卷)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编纂《融水苗族自治县志》(1996-2005年)续修工作,启动编纂《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工作,正常开展《融水大事摘编》编写出版。
4.结合本县丰富的红色资源,常抓“党史学习教育”,促使其常态化长效化地开展。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第十条规定,启动并做好全县红色资源的认定工作。
5.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县城内建立一座“融水党史陈列馆”,综合展示融水丰厚的史迹,便于后人学习与启示。
6.继续抓好编纂出版《融水年鉴》,确保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目标。
7.加强党建工作:一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有直属单位1个。
根据《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融办〔2020〕8 号),机关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 办公室(综合股)、史志资料征研股(征研股)。
第二部分: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5.45万元,同比减少12.28万元,同比下降8.91%,收入全部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1.1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84元,卫生健康支出14.23元,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25.45万元,同比减少12.28万元,同比下降8.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45万元,同比减少12.28万元,同比下降8.91%。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05.45万元,同比减少 3.28万元,下降3.01%;二是项目支出预算收入20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31.03%。财政为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压缩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25.4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06%,同比减少3.28万元,同比下降3.01%。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94%,同比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31.0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81.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5%,同比减少11.08万元,同比下降12.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1%,同比减少2.29万元,同比下降9.51%。
3.卫生健康支出14.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4%,同比增加1.29万元,同比增长10%。
4.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减少0.20万元,同比下降2.3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0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4.06%,同比减少3.28万元,同比下降3.01%。
2.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94%,同比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31.03%。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为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压缩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45万元,收入全部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1.1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元,卫生健康支出14.23元,住房保障支出8.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0.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0.01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
(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8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1.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7.28万元,公用经费13.8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编纂出版《融水年鉴》经费14.36万元,社会购买支出服务费5.64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1万元。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节日慰问、物业补助费用支出 。
(五)行政单位医疗5.43万元。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8.80万元。
(七)住房公积金8.2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5万元,津贴补贴16.41万元,奖金2.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3.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万元,住房公积金8.28万元。退休费8.03万元,奖励金 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2万元。
(二)公用经费1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0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1.51万元,差旅费2.46万元,会议费0.47万元,培训费 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福利费 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2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编纂出版《融水年鉴》经费,预算支出14.3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4.36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4。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行政运行预算13.81万元,同比增加0.45万元,同比下降3.15%,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支出中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财政为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20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县志研究室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