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电热取暖器等10种产品质量融水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2025年电热取暖器等10种产品质量融水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为提升我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5〕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的监督抽查文书,统一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将优先采用上级已公布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确保各级监督抽查在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上保持一致。对于上级未制定相关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产品,由监督抽查组织部门自行制定;确有特殊监管需求的,可在上级发布的抽查实施细则基础上增加检验项目,但不得减少安全性检验项目。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5年度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项目范围内,依据现有财政预算经费,调整减少了部分不涉及安全性的推荐性标准检验项目,组织制定了电热取暖器等1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形成《2025年电热取暖器等10种产品质量融水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
附件:1.2025年电热取暖器等10种产品质量融水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目录
2.2025年电热取暖器等10种产品质量融水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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