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5-1012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单位:
- 永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标 题:
- 永政发〔2025〕11号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5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永政发〔2025〕1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02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永政发〔2025〕11号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5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发〔2025〕11号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5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工作部署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乐镇2025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删减发布)
永乐镇2025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
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要求,构建完善我镇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生(幼儿)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时间
2025年4月至10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调整充实永乐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建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 斌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龙柱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刘杭棉 镇党委副书记
凤 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庆志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莫荣军 镇党委组织委员
韦统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唐海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光运 镇党政办副主任
杨晓强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黄冬冬 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黄家煜 镇团委书记
曾振华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莫鸿梅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蒙贤斌 镇初级中学校长
蒙承贤 镇中心小学校长
蒙卫强 永乐派出所所长
贾 如 永乐司法所所长
韦鲜花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斌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工作。
(一) 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镇实际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统筹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督促指导、问责追责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整合派出所、卫生院、村级水域管理员、志愿服务队伍、民兵队伍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guangxi.xueanquan.com/)采取课堂教学方式,定期开展以“珍爱生命 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加强再教育学生熟知和严格遵守“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确保全面覆盖所有学生;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并通过开展暑期大家访、家校通及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镇平安法治办: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督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永乐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坑(池塘)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
(六)镇卫生院: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七)镇妇联、镇社会事务办及镇团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高密度防范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班会课、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宣传防水相关知识;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防范溺水知识,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的防范氛围;通过“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guangxi.xueanquan.com/)”,学习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防溺水自救自护能力。
(二)积极排查,严格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风险水域的巡逻蹲守管理。
(三)加强预警,精准发力。辖区内各中小学、教学点及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危险水域,强化放学、假日前的防溺水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并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网格员或水域巡查员,明确水域管理职责,加强日常重点时段巡查;发挥河长制工作平台,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河长制范畴。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迟报。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