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发〔2020〕61号关于做好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
永政发〔2020〕61号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待遇申报工作的通 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确保相关补贴发放及时、准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针对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可提前1-2个月,按照个人申报、村级初审、镇级审核、县级审批、归档备案的程序申报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待遇。
1.个人申报。首先,由退岗离职村干部本人填写《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工龄和身份核定审批表》和《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到龄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以下简称〈审批表〉),粘贴相片,并在“退岗人员申请承诺”填写“以上情况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然后签名加盖手印。其次。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和可证明任职经历的历史资料(如任免职文件或当选证书或个人工资表等)。如无任职文件的,本人必须要提供:①同时期担任过村“两委”干部或镇干部2人以上的书面证明。②关于本人任职经历的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里要写明某年某月担任某职务,本人担任该职务前后是谁任该职都要写清楚。
退岗离职村干部年龄以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为准,无身份证或两者年龄不一致的,以户口簿为准,需要核对的,以户籍登载的年龄为准。村干部退岗离职的时间,凡属组织任命的村干部,从上级党组织任命之日算起;凡属选举产生的村干部,自当选之日算起。退岗离职时间截至退岗离职当月。任职时间计算精确到月。最后,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交村民委分管的村干部。
2.村级核实。村民委自收到个人申报材料之日起7日内,及时组织村“两委”成员以及老党员、老村干等熟悉相关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审查小组,召开村干部身份确认及工龄认定审查会,具体负责对申报人填报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任职年限、任职经历等是否属实,退岗离职原因是否正常。审核后,由村“两委”会研究确定,形成会议记录,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形式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疑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分管该工作的村干部在“村(居)委会核实”一栏中的“经办人”后面签名,村支书或主任在“村(居)委会核实”一栏中的“核实人”后面签名。
3.镇级审核。村分管人员将个人申报、村级核实材料整理好后,及时报镇党建办。镇党委、政府、纪委将组成专门的审查小组,对申报对象任职经历再次进行审核。对无任职文件的,要找同其同期任职的村干部或其他知情人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相关材料。审核结果将在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5天。
4.县级审批。县民政局自收到镇级呈报的材料,将对申报的补助对象再次进行研究认定,直至认定清楚后方可发放退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二、有关要求
1、各村要落实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配合退岗离职村干部做好补贴申报办理工作,以便退岗离职村干部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2、各村每月要对已领取退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并组织包片干部进村入户核查退岗离职村干部相关信息,针对已到龄退岗离职村干部的,要重点摸排其生存状态,是否有多领、冒领、漏领相关补贴等现象;针对未到龄享受退岗离职村干部待遇的,要重点摸排其是否已认定村干部身份和工龄。对于发现有死亡、多领、冒领、漏领等问题的,请在每月核对表下方表述具体问题,经村“两委”签字确认,盖好村民委公章后,扫描发送到党建办邮箱(邮箱地址:ylzwb5808351@163.com)。对工作推诿、不认真落实该项工作,造成存在死亡未报导致相关待遇资金流失的,按包片责任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退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申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退岗离职村干部的切身利益,各村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全镇退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落实准确到位,对采取不正当手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骗领套取生活补助资金的,一经核查,取消其享受相应待遇的资格,追回冒领的补助款项,并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永乐镇xx村分管退岗离职村干部待遇工作的村干部名单
2.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到龄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
3.申报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到龄补贴待遇需要收集的材料清单
4.《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工龄和身份核定审批表》(空表)
5.村干部任职经历证明(范文)
6.情况说明(范文)
7.公示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6日
永乐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1:
永乐镇 村分管退岗离职村干部待遇
工作的村干部名单
填报单位: 村民委(盖章)
填报人: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1、分管该工作的村干部职责:组织包片干部每月进村入户排查退岗离职村干部生活状态等相关信息,每月15日前负责汇总上报最新的相关信息,重点排查是否有死亡、冒领、多领、漏领等问题;协助退岗离职村干部办理退岗离职待遇补贴申报工作;主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如分管该工作的村干部有变动的,请于变动当月将最新名单报送到党建办邮箱。(邮箱地址:ylzwb5808351@163.com)
3、该表于2020年12月31日前盖好村委章交到党建办。
附件2:
申报正常退岗离职村干部到龄补贴待遇
需要收集的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负责人 | 备注 | |||||||
1 | 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到龄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 | 2 | 申报人 | ||||||||
2 | 《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工龄和身份核定审批表》 | 2 | 申报人 | ||||||||
3 | 户口簿复印件 | 1 | 申报人 | ||||||||
4 | 身份证复印件 | 1 | 申报人 | ||||||||
5 | 信用社存折或卡的复印件 | 1 | 申报人 | ||||||||
6 | 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等 | 1 | 申报人 | ||||||||
7 | 村干部工作经历证明 | 1 | 村委 | 要求:2个人以上在证明上签情况属实及签名。 | |||||||
8 | 情况说明 | 1 | 申报人 | ||||||||
9 | 村级审查会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 | 1 | 村委 | 盖村委章 | |||||||
10 | 村级公示、公示照片 | 1 | 村委 | 公示期:5个工作日 | |||||||
10 | 镇级调查访谈材料 | 1 | 镇党委 | ||||||||
11 | 镇级公示、公示照片 | 1 | 镇党委 | ||||||||
附件3: | |||||||||||
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到龄领取生活补贴申请表 | |||||||||||
姓名 |
| 性别 |
| 填报 |
| 贴像片处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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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融水苗族自治县 乡(镇) 村(居) 屯 号 | ||||||||||
退岗人员 | 按柳办[2020]25号文件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正常离任村干部,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补贴。 | ||||||||||
村(居)委会 | 情况属实,该同志符合条件申请,呈乡(镇)党委审核。 | ||||||||||
乡镇党委 | 经审核,该同志任村(居)定工
年,半定工 年,呈县民政局审批。 | ||||||||||
县民政局股室核查 | 经核查,
该同志任村(居)定工干部 年、半定工干部
年。根据柳办[2020]25号文件规定,月发放生活补贴
元,从 年 月 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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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 | ||||||||||
备注: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 |
附件4:
融水县退岗离职村(居)干部工龄和身份核定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填报 |
| 贴像片处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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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融水苗族自治县 乡(镇) 村(居) 屯 号 | ||||||||||
任村(居)干部工作简历 |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及职务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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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岗人员 | | ||||||||||
村(居)委会 | 经核实,该同志任村(居)定工
年,半定工
年 。 | ||||||||||
乡镇党委 | 经审核,该同志任村(居)定工
年, 半定工 年,呈县民政局审批。 | ||||||||||
县民政局股室核查 | 经核查,
该同志任村(居)定工干部 年、半定工干部
年。 | ||||||||||
县民政局 领导审批 |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
说明:此表呈报须一式两份,县民政局、乡镇党委各存一份。 |
附件5:
村干部任职经历证明(范文)
永乐镇 村 屯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 族,其村干部任职经历如下: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自动离职。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永乐镇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证明人:
本人愿意为该同志作证明。若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证明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证明人签字及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6:
情况说明(范文)
本人 ,系永乐镇 村 屯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 族,本人村干部任职经历如下: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本人任该职位前是 同志任该职,之后是 同志接任本人职位。由于 原因,本人该时间段任职的相关历史佐证材料已遗失,但 同志可为这段时间任职经历作证明。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本人任该职位前是 同志任该职,之后是 同志接任本人职位。由于 原因,本人该时间段任职的相关历史佐证材料已遗失,但 同志可为这段时间任职经历作证明。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本人任该职位前是 同志任该职,之后是 同志接任本人职位。由于 原因,本人该时间段任职的相关历史佐证材料已遗失,但 同志可为这段时间任职经历作证明。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本人任该职位前是 同志任该职,之后是 同志接任本人职位。由于 原因,本人该时间段任职的相关历史佐证材料已遗失,但 同志可为这段时间任职经历作证明。
说明人: (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7:
公 示
永乐镇 村 屯 同志,性别: , 年 月出生, 族,其村干部任职经历如下: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至 年 月在 村任 ;
年 月自动离职。
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向镇党建办反映。举报电话:5808351。
永乐镇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