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政发〔2022〕46号 关于印发《2022年香粉乡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香政发〔2022〕46号
关于印发《2022年香粉乡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口发〔2022〕2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人口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香粉乡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2022年香粉乡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
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清理全员人口信息库,拓展信息采集渠道,理顺采集流程,明确上报反馈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乡、上下联动的全员人口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升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质量,为相关政策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全员人口信息库冗余数据。重点清理户口已迁出广西区外人口、重复人口、虚假人口。包含户口已迁出广西区外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包括其他)在广西区内存在两条及以上人员;经核实确为虚假人口的,予以删除;死亡人口补录及注销。
(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重点数据信息。
1.全员人口补录及完善。
2.逐户清理漏登人员并进行信息补充登记。不属于本地管理的对象要及时向户籍地管理单位反馈。
3.逐人核实身份证信息。
4.维护更新全员人口关键信息。及时更新全员人口的身份证号码、民族、户口性质、人户状况、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职业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5.信息比对。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进行查漏补缺。
6.完善独生子女及独生子女父母信息。
(三)统一识别代码。
统一行政区划代码,将全员人口信息库中本地使用的代码与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发布的行政区划代码进行比对,
实现区划代码一致性;统一个人身份识别码。
(四)落实户口迁移。迁入地或婚入地对迁入人员、婚嫁人员进行户口迁移申请的,接收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五)明确管理关系。按照以户籍地、婚入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对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人员进行梳理,重新核实和明确管理责任单位。
三、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为人口监测专用资金,用于除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以外的从事人口监测、奖扶核查人员劳务支出或薪酬、办公用品支出。
资金分配主要以各行政村的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到各行政村,用于开展人口监测数据收集和统计。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财政部门负责对人口监测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资金管理规范性、及时性和使用有效性等纳入评估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四、考核及问责机制
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口发〔2022〕2 号)文件要求,按照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开展信息核对和清理。
(一)乡公共文卫旅游服务中心、村级负责人对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信息正确。如有人员信息错漏现象,应限时整改,对已经领取人口监测资金而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仍出现错误的,应当追回相应的资金。
(二)人口监测专项资金发放对象必须为从事人口监测具体业务的人员,不得套用资金作他用,若发现套用资金的行为将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三)乡级将比照县级工作方案通知,采取实时监测,对数据更新不及时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香粉乡2022年全员人口数据清理专项经费分配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香粉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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