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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三政发〔2025〕9号关于印发《三防镇2025年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三防镇

发布日期: 2025-06-26 11:45    |  作者:


三防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防镇2025年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

现将《三防镇2025年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防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防镇2025年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不断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整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遏制违法采矿多发势头,根据《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柳资源规划通(2025)6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5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融资规组(2025)3号,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打击非法勘查采矿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5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以铁的手腕和举措,坚决把非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工作措施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安排部署,突出行业重点,全面开展动态巡查检查工作,明确打击重点,落实巡查责任,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1.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收购和存放矿产品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特别要结合2025年及历年度矿产卫片图斑、审计图斑、林业图斑等情况,对相关卫片执法图斑和已经查处整改的非法采选矿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巩固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成果。

2.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摸底排查工作。

重点排查下列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1)未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采矿的;(2)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矿种开采的:(3)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4)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失或者地质环境破坏的:(5)未按照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等费用采矿的;(6)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采矿的:(7)非法开采稀土资源、重金属资源的:((8)无证收购或者收购无合法来源矿产品、为无合法来源矿产品提供存放场地的。

决不能踩禁区闯红线打擦边球,严禁以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取土点、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名义非法开采砂石土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经公开有偿化处置,不得将临时用地、临时取土点、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产生的自用外多余砂石土对外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禁止未具备有效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禁绝超层、越界开采的情形。

3.严肃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核实疑似违法区域,及时处置对发现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必须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针对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根据《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柳资源规划通(2025)65号)文件规定,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及时拆除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地面设施,查封设备,恢复地貌,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同时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开展打击非法采矿洗矿选矿(加工)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融政办发(2024)19号)文件要求报请县级相关部门依法联合打击取缔到位。

辖区内对重大、突发的违法行为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在制止、查处过程中遇到阻力的,要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发现涉黑涉恶涉伞涉乱违法犯罪线索的,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报送。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根据《柳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配合机制等制度,及时移送线索,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压实共同责任,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水利部门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刑事查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手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肃惩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发动群众,及时响应举报,深挖彻查违法线索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深挖彻查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等涉及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核查落实,严肃查处,对案情复杂的重点案件要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时间安排和部署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2025年7月1日前)。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对本辖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计划。认真研究分析辖区内非法勘查开采的易发频发区域,根据工作职能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探、采、洗、选、运、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位置、矿种、数量、用途、价值等信息进行重点记录,做到数据实、底数清,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2日至11月30日)。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在组织完成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在镇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工作,按《融水苗族自治县开展打击非法采矿洗矿选矿(加工)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融政办发(2024)19号)文件精神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排查摸底发现问题的重点区域开展打击整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职能部门名义依法查处非法探、采、洗、选、运、卖矿产资源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12月1日至31日)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落实矿产资源管理属地责任,加强对持证砂石矿山监督管理,促进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通过卫片执法、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督检查、实地走访等途径发现违法开采砂石问题线索的工作水平;健全“人防”为基础、“技防”为辅助的执法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在重点区域布置视频监控,开展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实行全天候监控通过科技手段和管理创新提高对违法开采砂石活动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效遏制违法采矿问题发生。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建立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打击非法探、采、洗、选、运、卖矿产资源行为中的职能作用,巩固打击整治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从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资源安全态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持续保持高压姿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夯实资源安全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认真研究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准确把握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把打击整治任务、措施层层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

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民委要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战略性和重要性、国家管理政策和要求、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严重危害以及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公开曝光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鼓励社会公众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联合监管局面,营造良好的资源开发保护社会氛围



  三防镇党政办公室                                              20256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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