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融水镇人民政府

来源:融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07 15:08    |  作者: 融水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融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寿星北路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5122493

负责人:李  锋

一、主要职责:

(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

(二)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管理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细化镇级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增强服务能力,重点强化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职能。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建立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督。

(四)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乡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公共安全职能。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理清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行政执法权,镇本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建立健全与县直派驻机构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七)优化审批服务效能。着力构建基层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整合决策、管理、监督职能,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强化党委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构建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互补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全覆盖。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关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党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共节能、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本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乡村规划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和各类普查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计生和健康、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社会事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5.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普法宣传、平安创建、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防火、防汛、防疫、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依法开展辖区内联合行政执法。

(二)事业单位设置

1.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管理站、专职消防救援队牌子)。维持副科级机构规格不变。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村寨防火以及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以及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开展消防日常巡查、器材维护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畜牧等应用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治、良种繁殖、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机械、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饮水、水利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产业发展、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主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防止返贫和监测等工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以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民政、残联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策宣传、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草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管护,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组织国土绿化任务;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统计等工作;负责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等事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对外公开办公方式

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政务大厅上班时间:8:3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纪委监察办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四楼406

负责人:潘健纪委副书记、监察员

联系电话:0772-5122058

(二)党政办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05

负责人:蓝正荣党政办主任)

传真电话:0772-5125011

(三)党建办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3

负责人:王艳玲镇党建办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21513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06

负责人:贾鹏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5862212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负责人:廖宏星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6100

(六)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人民政府司法综合楼三楼

负责人:侯佳福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3226

(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一

负责人:梁平(镇乡村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6915

(八)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玉仙路4

负责人:潘雪民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5261

(九)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北路64号

负责人:王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32267

(十)就业社保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铁西路16

负责人:赵敏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772-5128823

(十一)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二

负责人:董理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十二)林业站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南路26

负责人:蓝海军林业站站长)

联系电话:0772-5123664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铁西路16

负责人:王建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联系电话:0772-5123002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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