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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红政发〔2026〕10号关于印发《红水乡202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红水乡

发布日期: 2026-04-02 16:50    |  作者:

红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乡202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红水乡202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红水乡人民政府

                                2026331   



(此件公开发布)

红水乡党政办公室                         2026331日印发




水乡202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统筹做好我乡2026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与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为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推进移风易俗,全面压实责任,统筹工作力量,科学严密组织,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对殡葬工作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全面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增强人民群众文明祭祀的意识,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及“厚养薄葬”新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

(二)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乡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各村村民委员会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群众现场祭扫管控,落实各项祭扫服务保障措施,维护殡葬服务场所及周边的秩序,预防拥挤踩踏、火灾、交通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三)重点工作区域

各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等群众祭扫集中区域。

二、组织领导

红水乡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村村民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全乡清明节工作平安有序。

  长:何冠森  乡党委书记

李双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韦明珍  乡人大主席

董慧春  乡党委专职副书记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粟祥球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韦学义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莫晓倩  乡党委组织委员

何利荣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蒙卫强乡党委委员、红水派出所所长

石志毅乡政府副乡长

    乡政府副乡长

员: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韦永邦乡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汪贵女  乡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杨国强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红宵  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韦金戈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韦志桥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新春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

覃海平红水乡卫生院院长

蒙扬宁  红水乡司法所所长

周兴华  红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红水乡专职消防队队长

荣志豪  红水村村民委主任

韦老空  黄奈村村民委主任

贾志锋  芝东村村民委主任

韦仕杰  振民村村民委主任

    高文村村民委主任

门桂福良友村村民委主任

广良双村村民委主任

覃老良陇村村民委主任

乡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贾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为协调各部门、各村“两委”应对清明节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清明节期间各类信息,配合各村“两委”做好清明节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调查核实、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工作。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保障清明祭扫安全。制定和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深入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各村“两委”要加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的祭扫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做好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同时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推广节地生态安葬。要以“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第十三届广西节地生态安葬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新动向,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推广海葬、壁葬、花葬、树葬等各种各样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的陋习,推行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节约、生态、环保的祭扫意识,营造支持殡葬改革、崇尚文明低碳祭扫新风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带头做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带头践行“厚养薄葬”理念,不大操大办丧事,确保自己及亲属不修建活人墓、豪华墓,及时制止散埋乱葬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带头支持节地生态安葬,主动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领群众选择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等安葬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四、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职责,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齐抓共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

乡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96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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