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发〔2026〕3号关于印发《2026年红水乡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6年红水乡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
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6年红水乡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红水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红水乡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印发
2026年红水乡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
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桂办发〔2014〕2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融水苗族自治县2014年防汛抗旱七个文件实施方案》(融办发〔2014〕28号),规范及细化我乡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送工作,确保我乡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全乡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有效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告内容
根据《规定》要求,应报告的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主要包括:上级领导指示批示,上级和本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本级防汛抗旱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本辖区重要天气实况、重要天气变化及预报预警信息;本辖区水文信息、江河重要水情变化;本辖区突发重大险情、灾情、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具体标准见附件1-3)
二、报告方式
对于中短期预报和预测等时效较长的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等,可采用书面方式报送,并可同时采用电话或当面报告等方式报告;对于突发重大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和预警信息,或突发重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汛情信息,须采用电话或当面报告等时效性较强的方式报告,并辅以其他书面方式报告
三、报告程序
当采用电话或当面报告等方式报告时,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向乡领导(党委书记、乡长、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报告乡党政办主任;当以书面方式报告时,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报送,并确保及时有效送达。
四、工作要求
(一)乡领导按照《规定》要求,根据防御工作需要作出批示、指示,必要时主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应对工作,并视情况亲临一线指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乡领导的部署和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等汛旱情报告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亲自研究部署应对工作。同时将本系统掌握的防汛抗旱重要事项、防汛抗旱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流程,做到准确、迅速、有效。
(四)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 1.红水乡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启动标准
2.红水乡重要水情信息报告启动标准
3.红水乡重要汛情旱情信息报告启动标准
附件1
红水乡重大气象信息报告启动标准
报告部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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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类别 |
启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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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 |
1. 监测或预报有≥3个行政村出现暴雨,且有≥1个行政村出现大暴雨,或有≥3个行政村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暴雨,并可能造成严重灾害; 2. 乡域内主要江河流域超警戒水位,预报仍将出现较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3. 发生严重暴雨洪涝灾害或因灾有重大人员伤亡、失踪等,预报洪涝区域、上游区域仍有强降雨; 4. 监测或预报局地出现特大暴雨,并可能造成严重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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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流 |
监测到严重致灾的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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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 |
1. 监测到≥3个行政村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并预报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将造成重大影响; 2. 监测到局部出现严重旱情,并造成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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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冷害 |
1.监测或预报≥3个行政村有冻雨、雨夹雪、雪; 2.监测或预报≥3个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或出现霜冻或 冰 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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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 |
受台风影响,测站有≥8级大风,且出现大暴雨或预报有大暴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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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气象信息。 |
附件2
红水乡重要水、旱情信息报告启动标准
报告部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水情信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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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名 |
水文站 |
防洪警戒水位 |
水位级发布 标准(米) |
洪水预警 |
发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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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江 |
勾滩 |
130.00米 |
≥133.0 |
橙色 |
|
|
≥135.0 |
红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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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江 |
融水 |
106.60米 |
≥113.5 |
橙色 |
柳州水文中心 |
|
≥116.0 |
红色 | ||||
|
其他 |
|||||
2.旱情信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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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名 |
水文站 |
历年最低水位(米) |
发布标准(米) |
|
贝江 |
勾滩河段 |
114.90 |
<114.90 |
|
融江 |
融水河段 |
98.71(古顶蓄水后) |
<98.71 |
|
其他 |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旱情信息。 | ||
附件3
红水乡重要汛情旱情信息报告启动标准
报告部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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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启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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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指示 批示和工 作部署及 进展 |
①自治区、市级、自治县领导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 ②自治区、市、自治县召开防汛抗旱紧急工作会议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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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汛情 |
①气象部门预报的降水将导致水库(水电站)溢洪,且下泄流量大于上游河道安全泄量、危及下游影响区; ②水库、电站、堤防等防洪工程可能出现危及工程安全并可能 造成较大影响的; ③县城融江段发生超过5年一遇洪水(水位110.57m以上)或融江多条支流发生较大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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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汛旱灾情 |
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城镇被淹、人员被围困、重要基础设施被毁坏或因干旱造成城乡居民供水危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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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应急响应 |
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含Ⅲ级)以上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应急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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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①舆情关注焦点的有关防汛抗旱事件处置情况; ②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汛情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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