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5〕15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2025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洞政发〔2025〕15号
洞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洞头镇2025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防艾成员单位:
现将《洞头镇2025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洞头镇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0号)精神,充分利用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推动广西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和实施第三轮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4〕173号)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柳卫艾防发〔2025〕1号)及《关于印发2025年融水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卫〔2025〕3号)等文件精神,我镇结合2025年全镇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实施目的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各防艾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贯彻落实防艾“重心下沉”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网格作用,提高入户宣传效果、随访干预到位,不断提高与健全我镇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提高我镇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25年9月底,我镇农村居民入户宣传覆盖率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二、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至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至少接受2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及指导辖区内15岁以上常住居民进行手机扫码答题1次以上,外出务工人员接受1次防艾信息(电话、微信、短信等)宣传。
三、组织保障
成立洞头镇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为我镇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宣传效果。在人员构成方面,洞头镇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艾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支书”构成;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不再成立防艾宣传队伍,指定一名村干负责防艾入户宣传工作。
四、防艾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1.洞头镇卫生院设置独立防艾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辖区内潜在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场所业主及工作人员进行防艾宣传,对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造册登记并宣传,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干预。
2.开展HIV扩大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和健康体检人员开展HIV咨询检测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
3.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疫情管理,完善HIV检测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初筛阳性及时上送确证检测。更新、修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告疫情。完成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CD4检测、配偶检测,积极动员抗病毒治疗。
4.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村医及村级防艾工作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暴露教育。
5.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涉黄涉毒人员的艾滋病快速检测工作,检测率达100%,每月上报与公安部门信息核对表。
6.负责辖区内安全套的投放和管理。
(二)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设置独立防艾工作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培训农村防艾宣传员,指导各村农村防艾宣传员做好艾滋病防治入户宣传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年度防艾宣传工作材料归档工作。
2.督促各村做好防艾宣传工作,到2025年9月底,农村居民入户宣传覆盖率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的工作任务。
3.结合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每个村委会年内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4.组织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伍成员接受上级业务培训1次,培训比例达100%。
(三)镇派出所工作职责
1.对抓获的涉嫌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和吸毒贩毒人员100%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并形成工作台账,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100%实行重点管理。
2.将艾滋病阳性卖淫嫖娼人员、失访感染者和病人、吸毒贩毒人员纳入公安部门视线范围,实施重点跟踪管控。
3.在册吸毒人群每年1次HIV检测率达100%。
4.与镇卫生院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及信息共享机制,实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每半年开展1次信息互通共享活动。
(四)镇平安法治办工作职责
指定固定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配合镇派出所、镇卫生院做好在册吸毒人员一年一次HIV检测工作。
(五)村委会工作职责
1.各村委会成立农村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村委干部负责艾滋病防治入户宣传工作及档案整理,将防艾工作纳入村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年内通过广播、宣传讲座、入户面对面宣传和打电话、发微信等形式对本辖区内农村居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辖区内15岁以上常住居民进行手机扫码答题1次以上。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辖区居民(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人群、流动人员、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每季度开展本辖区外出务工人员、重点人群(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等)和涉黄涉毒等高危场所摸底调查1次,造册登记并上报村委防艾负责人,由各村防艾宣传员统一上报镇卫生院。
五、考核方法内容
(一)考核评估内容
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精神,结合《关于印发2025年融水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卫〔2025〕3号)等文件精神,作为对各村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经费发放依据。
(二)考核频次和方法、考评佐证凭据收集完整
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各行政村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督导考评1次,通过采用上级第三方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考评验收。考评时每个行政村至少抽查2个自然屯调查入户宣传覆盖率和防艾知识知晓率。
(三)农村宣传员宣传补助发放的方法
农村防艾宣传员宣传的补助,将根据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防艾宣传员考评验收的结果进行发放: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每半年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和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的,予以发放补助标准(每行政村300元/月、每社区100元/月)的100%发放宣传补助,入户宣传覆盖率和防艾知识知晓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则扣除补助标准的5%;入户宣传覆盖率和防艾知识知晓率未达标的,不予以发放宣传补助。
附件:1.2025年洞头镇各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任务表
2.2025年洞头镇XX村入户调查验收登记表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25年洞头镇各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任务表
|
序号 |
名称 |
农村总人口 |
应宣传户数 |
应宣传人数(15—65岁) |
|
1 |
洞头村 |
4359 |
1061 |
2011 |
|
2 |
六进村 |
2221 |
511 |
419 |
|
3 |
高安村 |
1775 |
451 |
324 |
|
4 |
甲烈村 |
2454 |
610 |
183 |
|
5 |
滚岑村 |
2746 |
703 |
415 |
|
6 |
甲朵村 |
3513 |
961 |
561 |
|
7 |
一心村 |
2357 |
604 |
365 |
|
合计 |
19425 |
4901 |
4278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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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洞头镇 XX村入户调查验收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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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镇 村 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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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户数: |
宣传人数: |
验收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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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村屯 名称 |
姓名/电话 |
性别 |
年龄 |
调查方式 |
调查结果 |
调查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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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 |
电话 |
入户 与否 |
知晓 与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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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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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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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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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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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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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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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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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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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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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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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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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宣传覆盖率: |
防艾知识知晓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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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签名: 验收陪同人员签名: 备注:抽查每个宣传员的宣传对象20人进行验收。 | ||||||||||||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