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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安政发〔2022〕61号关于印发《安太乡2022年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培训暨村屯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大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安太乡

发布日期: 2022-12-14 14:2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发〔2022〕61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2022年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培训暨村屯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大比武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太乡2022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培训暨村屯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大比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2121


安太乡2022年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培训暨

村屯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大比武实施方案


提升村屯义务消防队伍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能力,提高村屯义务消防队员防火灭火、应急自救、队伍配合能力总结安太乡村屯义务消防队伍建设一年来的成效,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1213日举行安太乡2022年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培训暨村屯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大比武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太乡村屯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大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和仲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覃滋浪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联系电话:588800218589991813

(一)组委会成员

组 长:蒙月皎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蒋 远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潘庆忠党委委员、副乡长

       路小青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何绍宏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潘亚鸿 乡副乡长

       唐春荣 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李 珍 乡党政办公室秘书

       邓丽君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妇联主席

       石汉岳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石建锋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覃滋浪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良炫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梁立政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武装干事

       韦明琦 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二)裁判组

总组长唐凯

第一组长:石杰地成员:戴通、贾墩(负责江竹村、小桑村、元宝村、培秀村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第二组长:梁街成员:蓝跃、陈良炫(负责寨怀村、林洞村、尧电村、洞安村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第三组长:何兆迪成员:覃滋浪、李哲(负责三合村、培地村、甲报村、尧良村、求修村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贾结

成 员:李珍

(四)秩序维护组

组 长:韦明琦

成 员:何龙华、莫建国潘元东

(五)宣传组

组 长:路小青

成 员:许作洪、杨燕娴

(六)医疗卫生组

组长:何绍宏

成员:安太卫生院医生一名

二、竞赛时间

20221213930

三、竞赛地点

培秀村下屯广场

四、参赛队数及队员审核

全乡各村屯消防管理员参加培训(培训消防泵操作),13个自然村各自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竞赛以本村消防管理员组队参加。每个代表队5人(领队1人,参赛队员4年龄不限),参赛人员必须携个人证件确认身份后方能参赛。

五、竞赛项目及参赛人员设定

见附件:村寨义务消防队比武科目

六、奖项设定

按三项比武项目合计总分进行排名,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

、要求

1.每个村必须组队参加,绝不能以其他理由推脱。以村为单位由一名村干部带队参加消防大比武竞赛。队员自觉遵守纪律,服从村干部的指挥。

2.各村屯训练期间,乡挂点干部必须到场指导,并以书面向组委会汇报村屯训练情况。组委会不定期地抽查各村屯训练进展,每屯组织队员训练不低于5天。如某村屯未按规定严格组队训练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参赛的,乡人民政府将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考评相应扣分。

3.此次消防竞赛活动,不是为了名次和奖金,是为了检验各村屯义务消防队所掌握的灭火大比武、队伍组织能力,从而提高全民的防火、灭火、自救的目的。各村民委要认真对待,加大宣传,成立专项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量化责任,督促指导到位。

4.各村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业务大比武竞赛活动,及早部署、确定竞赛队伍,认真搞好竞赛前的发动和动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训练,但在组织训练期间要注重安全,防止训练事故的发生。

5.各参赛队员自备统一消防战斗服装。


附件:村寨义务消防队比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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