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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安政发〔2025〕2号关于印发《安太乡2024年村寨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安太乡

发布日期: 2025-01-22 13:2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

安政发〔2025〕2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2025年村寨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安太乡2025年村寨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5121

此件公开发布

安太乡2025年村寨防火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自治县村寨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全乡范围内的各种村寨火灾。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党政办或其他机关干部接到火警电话后,立即报告乡党委书记、乡长和分管村寨防火的领导,由党委书记、乡长或分管村寨防火的领导启动本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县委、县政府和临近乡镇,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长:蒙月皎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梁太生  党委副书记、乡长

戈云辉人大主席

赵成谦党委委员、副乡长

   员:韦宝成党委副书记

韦永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庆忠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何菊花党委组织委员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何绍宏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人民政府副乡长

潘亚鸿人民政府副乡长

贾立艾一级主任科员

张玲红党政办主任

黄丽娜党政办副主任

石建锋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覃滋浪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各村民委、全体机关干部、乡直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指挥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指挥长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指挥长不在单位时,由副指挥长依次主持工作。

四、村寨防火志愿消防队员名单

长:蒙月皎

副队长:梁太生、戈云辉、赵成谦

员:韦宝成、韦永清、潘庆忠、何绍宏、韦岱、潘亚鸿、贾立艾、石建锋、何世平、覃滋浪、戴通、蓝跃、贾墩、李哲、陈良炫、吕  超、韦  勋、莫建国、何龙华、潘元东、石汉岳、韦嘉坤、罗定权、潘  威、石林辉、许作洪、向仕龙、潘顺昌、潘荣辉、赵邕正、廖亚星、秦振松、梁立政、黄崇勇、赵  庆、陆安康、劳善栋、唐  捷、董  彬、石  敏、何  莫、潘雷雷、潘金科、蒋甲兴贾建平、韦厂、吴团辉石仁富

五、指挥部设立7个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即现场处理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情况通报组、治安维护组、事故调查组。

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一)现场处理组

由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组成。村支书、主任为事发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负责向乡党委、政府(办公室电话:5888002)或者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大概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的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员。

长:各村支书或副主任

员:各屯、义务消防队员、当地群众

(二)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乡政府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从乡政府出发。

第二梯队:乡直机关全体人员,在第一组出发后10分钟内必须从乡政府出发。

第三梯队:其他村民委接到乡政府的通知后,必须组织本村义务消防队员在25分钟内从当地出发。离火灾发生地点附近的工作人员和各村屯义务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可不到政府集合,直接赶赴火灾现场,听从现场领导指挥。

(三)医疗救助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乡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方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长:蒋甲兴  乡卫生院院长

员:乡卫生院全体医务工作人员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在抢险救援组、医疗救生组出发前,组织准备好后勤保障物资。到达现场后,要充分保证抢险人员所需的灭火器、灭火水源点、矿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资。同时协助困难群众开展现场自救,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长:赵成谦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何绍宏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员:邓丽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五)情况通报组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和向社会公布灾情处理情况,其他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留守办公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传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长: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张玲红党政办主任

员:黄丽娜党政办副主任

(六)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

长:吕安太派出所负责人

员:韦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莫建国安太派出所协警

潘元东安太派出所协警

(七)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乡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或上报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长:吕安太派出所负责人

员:韦安太派出所副所长

莫建国安太派出所协警

潘元东安太派出所协警

六、情况汇报组

汇报组要对火灾发生的原因、灭火过程、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整理形成调查报告,向乡党委、政府汇报。

长:赵成谦 党委委员、副乡长

员:张玲红 党政办主任

黄丽娜 党政办副主任

七、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导致延误灭火最佳时机,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根据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指挥部指挥长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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