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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陲政发〔2022〕60号 安陲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陲乡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安陲乡

发布日期: 2022-12-12 15:55    |  作者:


政发〔202260

陲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陲乡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柳土壤普查办发〔20221号)和《融水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融土壤普查办发20221)等文件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陲乡人民政府         

                                       20221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安陲乡党政办公室                           2022127日印


安陲乡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柳土壤普查办发〔20221号)和《融水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融土壤普查办发20221)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结合安陲乡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及其利用状况的重要方法,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系统深入的土壤普查,掌握安陲乡土壤资源数量、质量、生态状况,查清不同类型土壤质量及障碍因子,摸清安陲乡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大食物观下林草地等土壤环境特征与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进一步促进土壤资源的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代表性原则,按照国家六结合六统一的工作要求,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计划通过4年时间完成我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部分未利用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耕地质量家底。

(二)目标任务

按照202210月底前完成乡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方案的制定、202211开展外业调查采样2023年全面铺开、202410月底前汇总普查成果2025年配合融水县、柳州市、自治区完成普查工作的安排,全面完成全土壤三普工作任务。

1.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02211开始进行外业调查采样,验证和完善普查技术路线、工作流程,配合融水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组全面铺开安陲乡土壤普查工作

2.完成普查工作。202410月底前配合融水县完成全土壤普查任务。完成定位在各村采样点,按照采样的技术要求,确保样品数量、重量、质量能达标,做好统计汇总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

1.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现行国标比对、实地踏勘、剖面观察、土壤理化性状等方式核实、校核土壤类型,完善土壤发生分类系统。与此同时,配合推进典型区域土壤系统分类。

2.土壤剖面性状调查。通过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剖面样本制作、分层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分析,普查剖面土壤发生层及其厚度、边界、颜色、质地、孔隙、结持性、新生体、植物根系和动物活动等。对于典型障碍土壤剖面,重点普查1.2米土壤剖面内潜育层、铁磐、沙漏、砾石、粘磐层、砂姜层等障碍类型、土壤质地结构层次等。

3.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调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机械组成、土壤容重、有机质、酸碱度、营养元素、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典型区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等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指标。

4.土壤利用情况调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调查样点所在农业经营者(包括农户、农场、林场)经营的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地块立地条件、植被类型、植物生长情况(包括农作物产量),耕地、园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包括灌排设施、田间道路、防护林网、农田输配电等情况)、种植制度、耕作方式和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等基础信息,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等做法和经验。

5.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结合近期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开展土壤质量分析,摸清土壤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6.土壤数据库构建。推进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采样点点位图、剖面分布图,养分分布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土壤利用类型数量、质量等数据。可依托、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7.普查成果汇交与应用。按要求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农林牧业布局优化等数据汇总分析;开展土壤二普以来土壤理化性状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科学保育土壤、防止土壤退化和深入立项研究等措施建议。同时,根据本区域土壤情况开展土壤酸化改良利用、石漠化生态利用专题评价,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和治理修复对策。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12月)

1.成立机构安陲乡人民政府成立安陲乡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乡土壤三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负责全乡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开展以乡村为单位的普查,安陲乡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土壤三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乡土壤三普办公室从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按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抽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林业站等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

2.制定方案。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技术规程规范和自治区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科学编制土壤三普实施方案,明确普查对象、普查内容、组织形式、技术路线、经费保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

3.预算经费。编制本级年度土壤三普工作经费预算。

预算经费。包含技术咨询指导、技术培训、外业调查采样、成果汇总与验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024年9月)

1.外业调查采样

1采样前学习。以为单元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在外业工作开展前,须由专业人员对参与调查采样的人员就采样区的自然地理状况和土地利用情况等内容进行介绍,明确调查任务、熟悉调查工作流程,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踏勘实习训练。

2)调查采样。为单位划分工作区开展外业调查采样,采用外业采样APP设备实时在线填报。

2.土壤图校核与更新。外业剖面调查采样时,通过野外剖面挖掘、观察与描述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及边界野外调查土壤图校核完成后,由土壤制图专业力量进行土壤图图斑界线和图斑土壤类型的修订更新。

3.样品流转制备与检测。样品进行统一存放、流转、制备、保存和检测

4.量控制。按照土壤三普各项规范要求,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样品流转、数据审核等全过程质量控制。

5.数据审核汇总。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分类整理、汇总和统一分析

6.成果编制与汇总。

1)数据成果。各乡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外业调查、内业检测等相关数据,县级汇总分析辖区内各乡(镇)数据,构建相关要素矢量数据图层框架,录入各图层的属性结构信息并标准化,形成县级土壤物理、化学、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等系列成果。

2)图件成果。采购经自治区土壤三普办公室确认的第三方制图服务机构,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制图规范》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制图技术规范》要求绘制本区域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图件成果,并接受国家层面专家组的指导和监督。

3)文字成果。组织编制县级普查报告,汇总编制文字成果,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专题报告三部分内容。其中,工作报告包括总体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建议等;技术报告包括目标与任务、技术路线与过程方法、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成效、普查过程中解决的技术难题、工作建议等;专题报告包括区域耕地质量、土壤类型分布、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壤质量报告,退化耕地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

县级组织完成数据审核上报、普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后,向市土壤三普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内容包括土壤普查工作任务、数据和图件的准确性、文字报告科学性、工作任务的完整性及创新性等。

(四)应用扩展阶段(2025年)

继续配合融水县普查成果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乡土壤三普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推进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融水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水利局、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技术保障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完善相关操作规范,吸收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单位相关力量,成立专家技术工作组,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全覆盖培训普查技术人员。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确保普查质量。县级将成立三普工作技术组和数据入库审查组,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做好本区域内三普工作。

(三)制度保障

建立乡级自查、县级核查的检查机制,逐级审核,确保成果质量。按照试点工作时间要求倒排工期,定期报告,清单式推进,及时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市、县、乡三级联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0月开始每月13日和24日前报送土壤普查进展情况调度表到县三普办邮箱(rsxspb@163.com)。

(四)经费保障

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三普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统筹安排,将三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确保普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坚持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督审计。

(五)宣传引导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执纪保障

乡土壤三普办公室要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如在普查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交由有关执纪监督部门严肃处理。要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篡改数据,要坚决杜绝普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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