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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业发〔2026〕11号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年双季稻轮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7-05 16:20    |  作者: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

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61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82.5万元,实施总面积0.55万亩。为了实施好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双季稻种植范围内实施,经各乡镇组织种植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确定承担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主体。

(二)补助的“双季稻+”模式(技术途径)。补助主要支持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优先支持稻稻油、稻稻肥等一年多造粮油轮作模式。

二、项目资金总额、补助对象、方式、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项目资金2026年自治区下达我县项目资金82.5万元,实施总面积0.55万亩,其中“稻稻油”实施面积0.25万亩,资金37.5万元;“稻稻肥”实施面积0.30万亩,资金45万元

(二)补助对象。在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补贴对象包括农户、连片种植联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实施主体)。可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者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申报补贴的生产者资格条件应符合种植“稻稻油”、“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不能与油菜生产、带状复合种植同时享受补助,即不同种类的补贴不能重复补助同一主体的同一季节种植的同一种作物。

(三)补助方式1.稻稻油轮作模式:“稻稻油”轮作模式采用现金直补方式补助,实行先建后补,验收符合要求再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系统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2.稻稻肥轮作模式:“稻稻肥”轮作模式采取物化补贴方式,购买物化方式要按照要求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四)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具体标准根据全县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立足实际,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实施面积、实施区域、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补贴对象、验收标准等内容。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有关乡镇要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农民、各类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主体申报。

(三)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局与轮作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县农业农村局或乡(镇)、农户等种植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项目实施的冬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和物资核验。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必须在第三季作物收获前完成核验。对连片实施轮作项目的区域,在核验认定补贴面积时,原则上要求双季稻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许有个别非三季种植模式的插花田块,但插花田块不包括“非粮化”的田块且不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20261220日前要将双季稻轮作补贴资金兑付完毕。为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可根据实际在完成播种、苗情长势、测产验收等环节,合理设置资金拨付比例。

(六)整理台账归档。要建立补助台账,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认真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各乡镇要配合做好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检测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1220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做法、资金补助方式、项目管理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组织、市级督促指导、县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双季稻轮作工作。

抓好指导服务:县、乡镇两级成立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严明申报纪律: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加强监督管理:要抓好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支付情况,每月调度上报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并同步做好政策公开和结果公示工作。

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双季稻轮作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通过样板展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光照,联系电话:18977262437,电子邮箱:rsxtgz@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6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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