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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政策解读

融农业发〔2026〕11号《2026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7-05 09:05    |  作者:

2026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做好 2026年全双季稻轮作工作,因地制宜引导种植主体通过重点开展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含兼用绿肥下同)等“双季稻+”轮作方式,促进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的同时,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增加粮油产,根据农业农村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补贴对象

在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补贴对象包括农户、连片种植联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实施主体)。可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者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申报补贴的生产者资格条件应符合种植“稻稻油”、“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不能与油菜生产、带状复合种植同时享受补助,即不同种类的补贴不能重复补助同一主体的同一季节种植的同一种作物。

三、补贴标准和补助方式

补贴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具体标准根据全县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

年内双季稻的种植者原则上给予补贴,鼓励在兼顾普通种植户利益的前提下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规模经营主体适度倾斜,不得将普通种植户排除在补贴对象外。

)补助方式1.稻稻油轮作模式:“稻稻油”轮作模式采用现金直补方式补助,实行先建后补,验收符合要求再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系统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2.稻稻肥轮作模式:“稻稻肥”轮作模式采取物化补贴方式,购买物化方式要按照要求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1. 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双季稻种植范围内实施,经各乡镇组织种植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确定承担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主体。

(二)补助的“双季稻+”模式(技术途径)。补助主要支持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优先支持稻稻油、稻稻肥等一年多造粮油轮作模式。

五、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补贴面积依据

县农业农村与轮作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县、乡、农户或主体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农户等种植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五、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标准补贴面积依据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农民、各类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主体申报。

(三)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与轮作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县、乡、农户或主体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农户等种植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冬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级农业农村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对辖区内项目实施的冬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必须在第三季作物收获前完成核验。对连片实施轮作项目的区域,在核验认定补贴面积时,原则上要求双季稻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许有个别非三季种植模式的插花田块,但插花田块中“非粮化”的田块不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级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20261220日前,要将双季稻轮作补贴资金兑付完毕。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为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各地可根据实际在完成播种、苗情长势、测产验收等环节,合理设置资金拨付比例。

(六)整理台账归档。要建立补助台账,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认真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各乡镇要配合做好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检测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1220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工作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确保满足轮作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开展轮作生产。

(三)严明申报纪律。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抓好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支付情况。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资金发放进度将作为下一年补贴分配依据。

七、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释本政策单位: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点位于融水镇金冠路70联系电话:18977262437;邮箱:rsxtgz@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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