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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业通〔2025〕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5年度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3-10 16:01    |  作者: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5年度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保险公司:

为规范我县农业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提高水稻政策性保险工作质量,推动我县水稻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2025年度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5年度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2〕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5〕5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农业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提高水稻保险工作质量和精准度,推动水稻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整村推进,整体覆盖,分类实施,高效务实。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

三、具体操作

分户标的,按乡镇为单位统保。即参考上年各村、组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种植面积数据和粮食补贴面积数据,按本年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种植当季水稻面积为标的,以行政村或农业经营主体为单位集中投保。

四、工作开展

(一)成立自治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劲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黎健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唐启忠  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与培训站站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技推广与培训站,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技推广与培训站站长唐启忠兼任。

(二)宣传工作

1.政策宣传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屯干部参加政策业务培训班,并向群众宣传政策性水稻保险知识,增强群众防风险意识及保险意识。

2.各承担水稻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制作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分发到各乡镇、村(屯),并到每个乡镇举办一期以上有村、屯干部参加的政策业务培训班,广泛宣传保险知识。

(三)保险险种及费率

1.水稻种植保险

单位保费800元 /亩,保险费率2%(16元/亩)。中央财政补贴45%(7.2元/亩),自治区财政补贴25%(4元/亩),县级财政补贴10%(1.6元/亩),农户承担20%(3.2元/亩)。

2.水稻完全成本保险

单位保费1200元/亩,保险费率2%(24元/亩)。中央财政补贴45%(10.8元/亩),自治区财政补贴35%(8.4元/亩),农户承担20%(4.8元/亩)。

 承保险种由各公司自由选择,并要求与承保种植户对接好。

(四)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1.承保流程

(1)分户标的投保清单。由承担该乡镇、村水稻政策性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年度每季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基础制作分户标的清单,由农户签字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章后汇总成册,经村委复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2)投保单。水稻政策性保险投保单以行政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标的与分户投保清单相符,并由村主任签字和盖章。投保面积、保费、保额、期限、本村投保农户数、电话号码等相关资料齐全。

(3)保险单。水稻政策性保险承保单位出具的保险单应填写相关信息完整,并加盖承保单位公章。

(4)公示。承保单位出保险单10日内将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等材料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透明度。

(5)保费发票。承保单位按保费来源构成分别开具中央、自治区、农户(以村汇总)正式发票,开具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6)汇总表。承保单位应按乡镇以行政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单位制作保险汇总表,列出投保户数、面积、保费、保额、期限等相关信息,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2.报账流程

承保单位开展财政保费补贴请款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请款报告;

(2)保费发票;

(3)水稻保险汇总表;

(4)投保单;

(5)保险单;

(6)投保标的分户明细清单;

(7)投保标的分户明细清单公示图片;

(8)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单独投保的,另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复印件及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灾报案及理赔

(1)受灾报案。灾害发生后,被保险人可直接拨打农险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18(中国人民保险公司)、95500(太平洋保险公司)、4009909999(北部湾保险公司)、95519(人寿保险公司)、95511(平安保险公司)或各承保单位融水分公司电话联系。

(2)灾情查勘定损。承保公司接到报案后应72小时内派人与乡镇农业部门协同开展现场查勘定损。受损达50%以上且连片面积超过10亩以上的,需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到现场协助查勘定损。

(3)理赔。赔付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付比例×损失率。

水稻不同生长期赔付比例表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幼苗—分蘖期(含)

50%

孕穗期

70%

抽穗期

90%

成熟期

100%

承保公司查勘定损并与受灾被投保人达成赔偿协议书后,要及时办理相关理赔手续。赔付的资金应于理赔手续完成后两个月内付给被保险人。

五、群众满意度测评

次年3月前,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进村入户随机抽选15名以上参保农户进行走访,并对承保公司的2025年水稻政策性保险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新一年各承保公司指标安排作参考依据,推动全县水稻保险良性发展。

六、强化管理,务求实效

各承保公司在开展水稻政策性保险业务时,应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条例》的要求,按照农户当季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承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保险农户信息、水稻种植面积真实、精准。强化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跟踪考核,对宣传不到位、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滞后、承保进度不理想或不承保、业务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出现群众投诉反映的承保机构,应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力的,可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取消承保资格等措施予以惩罚。

附件:各保险公司分片负责水稻政策性保险乡镇安排表

  

各保险公司分片负责水稻政策性保险乡镇安排表

序号

保险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乡镇

报灾电话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

张耀升

13397878568

和睦镇、三防镇、安太乡、汪洞乡、滚贝乡、同练乡

95518

2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

邱儒

13807796607

杆洞乡、洞头镇

95519

3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

廖瑞金

18777232288

永乐镇、怀宝镇、大浪镇、白云乡、红水乡、

4009909999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

陈启岐

15278887726

融水镇、四荣乡、香粉乡、安陲乡、拱洞乡

95500

5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

侯永新

19977211199

大年乡、良寨乡

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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