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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交字〔2021〕50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新 〈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4-05 05:00    |  作者:


                                        

  


  


融交字202150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新

  

〈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二层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企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61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9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营造新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对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指示,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2.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此页无正文)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926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方案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为贯彻落实应急部、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 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为新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局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二、宣贯对象和方式

  

(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授课老师和培训教材的选择方面要把好关,以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承担单位应多邀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具备一定法律素养、表达能力强的人授课。

  

3、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配足学习宣贯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场站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列入党组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

  

2、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要求为单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配足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资料。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为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负责人配足相关学习宣贯资料。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1、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2、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的新闻,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并积极参与县安委办宣讲小组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活动,确保活动质量和宣传效果。

  

四、近期重点宣贯工作

  

(一)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充分利用融水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的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二)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认真参加县安委办、应急管理局联合组织举办,邀请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及调研员授课,两期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项由县安委办另行通知。

  

(三)开展线上培训及宣讲活动,委托广西应急管理协会具体承办。线上部分主要由培训讲师针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行讲解录制,借助桂安云教平台或应安联平台开放给所有培训对象学习(登陆方法见附件 2)。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应急厅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五)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特点,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负责人应知应会培训考试等活动。

  

(六)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宣讲力量,深入辖区督促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培训和咨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五、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新法,学习自治区制订的新法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工作,推动新法落实到位。

  

(一)抓紧制定修改有关配套制度和规定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抓紧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新《安全生产法》明显加大了事故处罚的力度,明确了监管部门提请政府关闭企业的情形,规定了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的处罚措施等。新的更高更严格的规定,对执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尽快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和规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将本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并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明确宣传工作负责机构,落实各项宣贯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对工作落实中的失职行为要展开追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于928 日前将宣贯活动方案及宣贯活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报送县安委办,并于1228 日前将 2021 年宣贯活动工作总结和2022 年宣贯活动工作计划报送局安全股邮箱:rsjtjaqg@163.com

  

附件2

  


  

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登陆办法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应安联”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应安联APP,完成注册登录后,进入“培训考试”板块,点击“新《安全生产法》线上培训”完成报名,即可免费进入各个专家的课程学习。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9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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