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03-24 17:20 | 作者: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步: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厅,选择“职工转移→转入单位申请”

第二步:在“职工转入数据列表”中点击“新增”

第三步:通过职工账号/身份证号码进行检索,确认职工账号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第四步:在“职工转入数据列表”中勾选需要转移的数据条目,点击“提交”,单位操作部分到此结束,如需查询或撤销未办结的转移,可返回此界面进行操作。

以下步骤由职工本人进行操作
第一步:关注“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在左下角菜单依次选择“公积金”→“公积金查询办理”
第三步:在登录界面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点击“开始认证”
第四步: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第五步:点击菜单中的“业务确认→单位转移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即可确认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