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11-21 09:43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冠宇活性炭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通告
“冠宇活性炭”项目位于融水县和睦工业园区,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于2020年4月通过我局审批。根据广西融冠宇活性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现将“冠宇活性炭”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内容:
(一)、调整规划1号成品仓库、规划1号生产车间、规划2号生产车间、规划3号生产车间、规划4号生产车间、水处理车间、规划办公楼、规划综合楼、规划宿舍楼、北门与南门门卫室;
(二)、取消规划配电房、规划厕所;
(三)、新增规划设备用房1、规划设备用房2、规划生产生活水用房、规划车间洗手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冠宇活性炭”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于2025年12月1日前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提交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冠宇活性炭”项目所在地和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tzgg/)。
六、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七、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1日上午11点00分
八、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