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归档时间:2022年09月13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抓实民族成份变更初审工作

来源:融水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 2021-01-18 17:25    |  作者: 融水县民宗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审批单

办公室(信息处)编辑人

李晓璇

处室(单位)

负责人核报


自治区民宗委办公室(信息处)核发




发布形式:网站公开 □    依申请提供 □    其他形式 □

发    往: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网站/民宗动态、机关动态、委属动态、市县信息等(只填需发的)


融水苗族自治县抓实民族成份变更初审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融水苗族自治县广泛开展宣传,严把民族成份变更初审关,充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民族成份变更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为组长、乡镇统战委员、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机构。为了让群众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理变更工作,将“民族成份变更”清单发布在政务网上,同时公布业务人员的电话,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和政策咨询,让群众“一键接通”懂政策,并采用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让群众只跑一次路,轻松掌握政策。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民族成份变更的相关政策发布在县人民政府网,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民族成份变更申报、办理等政策。结合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将民族成份变更政策纳入宣传内容,制作宣传彩页,开展政策宣传进“村、社区、企业、校园”的活动,将民族成份变更政策送到群众手中。2020年我县共发放宣传手册6200份,确保民族成份变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针对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新变化,积极做好申请对象的接待工作,认真开展情绪疏导、政策宣传工作,耐心细致帮助群众释疑解惑,解开群众的“心结”锁,让群众懂政策、知业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我县共开展民族成份变更政策电话咨询90余次,现场咨询60次。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县委统战部主动与县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并将民族成份变更办事指南下发至各乡(镇)派出所,让民警精准掌握政策,做好群众疏导。我县依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法定办理时限,依法做好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初审工作,市民宗委审定后,县委统战部主动加强与县公安局户籍科协调对接,形成部门合力推动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上台阶,2020年,融水依法依规办理民族成份变更工作23人次。



  


报送单位:

融水民宗局

信息作者签名:

陈忠德

李 海

报送时间: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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