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苗山恋
发布日期: 2020-11-02 18:16 | 作者: 苗山恋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公示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0年3月部署开展了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2020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1个区直单位和14个设区市申报的233个项目进行了审议。之后,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审组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44项。现将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方式:异议受理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南路24号503室非遗处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775351电子邮箱:gxfyc5631030@126.com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