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日期: 2026-10-09 17:45 | 作者: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启用警用无人机开展交通违法执法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10月9日起,正式启用警用无人机开展交通违法抓拍。
二、抓拍区域
G357、S303、民族大道、迎宾大道、北环路、毛塘大道、寿星路、桃园路、朝阳路、丹江大道。
三、抓拍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法停车、临时及长时间占道停放(违法代码:1039X);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压实线、逆行(违法代码:6095,1625,1117,1373);
3、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代码:1357);
4、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违法代码:1116);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