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11-20 15:10 |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整治范围
全县城乡道路运输市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及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车辆和人员,特别是在车站、景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及危险品货物运输行为。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
(三)以“拼车”“顺风车”等名义变相开展非法经营活动行为。
(四)使用伪造、变造、过期、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营运的行为。
(五)非法出租、出借、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行为。
(六)其他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法律责任
本次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不乘坐、不参与非法营运活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