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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0〕14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4-24 18:0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文件

融政发〔202014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权力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24号)《柳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柳政发〔201942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调整后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0》(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所列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时,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审批必要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二、《目录》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融政发〔201828号)基础上,依据上级有关取消、新增和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的文件要求,取消3项、新增10项,确定2019年融水县确需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共50项。

三、融水苗族自治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凡未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全县各审批部门行使行政审批的必要条件,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等确需调整《目录》的,审批部门应进行必要性、合理性论证,报县审改办审核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调整。

四、《目录》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4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4日印发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

(共50项)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行业主管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1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测绘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3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20161125日予以修改)

具有土地测绘(勘测)资质的机构

2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3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20161125日予以修改)

具有土地测绘、勘查资质的机构

3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测绘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3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20161125日予以修改)

具有土地测绘(勘测)资质的机构

4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3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20161125日予以修改)

具有土地测绘、勘查资质的机构

5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终止时的财务清算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6117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6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正式设立申请人的验资报告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6117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7

消防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430日公安部令106号,2012717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

8

装修材料见证取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县住建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29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9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430日公安部令106号,2012717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1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终止时的财务清算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6117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1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正式设立申请人的验资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6117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12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人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县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1228日予以修改)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6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

会计师事务所

13

燃气设施安全评价报告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831日予以修改)

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14

燃气经营申请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日主席令第77号,201672日予以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6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15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日主席令第91号,2011422日予以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6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

16

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住建局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11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4720日予以修改)

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

17

预售商品房面积测绘结果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住建局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11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2004720日予以修改)

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机构

18

建设项目选址地点地形图测绘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

19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机构

20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申请人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机构

21

建设工程地形图测绘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

22

建设工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74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机构

23

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日主席令第74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24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25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地形图测绘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3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

26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交通局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1221日交通部令第14号,2015626日予以修改)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115日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

27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1228日主席令第17号,201672日予以修改)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116日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

28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县交通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具有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资质的机构

29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县交通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具有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资质的机构

30

设置非公路标志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县交通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具有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资质的机构

31

公路超限运输加固、改造方案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县交通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32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县交通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具有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资质的机构

33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县交通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3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具有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资质的机构

34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水利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第412号,2016825日予以修改)

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

35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日主席令第60号,2017114日予以修改)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1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119日予以修改)

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机构

36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日主席令第60号,201672日予以修改)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1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119日予以修改)

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机构

37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注册资本时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1229日主席令第16号,20181026日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66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201932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38

集体所有制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和变更注册资金时提交的验资证明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63日国务院令第1号,201932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39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831日予以修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12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42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40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831日予以修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12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42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41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831日予以修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12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42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42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831日予以修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12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42日予以修改)

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43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044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1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3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车辆运营证核发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令2016年第60号)

44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4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1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3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45

安全预评价报告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县交通局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46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新建危货码头提交材料)

港口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47

安全评价报告(现有危货码头提交材料)

港口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

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4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县水利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第412号,2016825日予以修改);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

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

49

社会团体设立登记、变更注册登记时的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10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26日予以修改)

会计师事务所

50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时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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