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3-26228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3〕43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3〕4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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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3〕43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01 15:3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政办发〔202343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控制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的发生和扩散,根据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成立柳州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政发〔20138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欧海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明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劲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贾保安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贾乙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桂明忠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银杰显县水利局副局长

黎健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天兰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贵良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梁树杰县林业局副局长

龚祥友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黄承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黎健源(兼),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电话:0772-5122339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田块、农村生活区及周边区的监测防控;对从发生区调运的带土农作物种苗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按照县政府部署,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组织开展工作检查;牵头制定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根据防控需要,组织红火蚁防控宣传、指导及培训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红火蚁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三)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林业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对从发生区调运的带土林业种苗等实施检疫,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按照县政府部署,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制定林地、林业苗圃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根据防控需要,组织红火蚁防控宣传、指导及培训工作。

(四)县住建局。配合做好城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带区域的红火蚁监测防控;督促生产建设有关单位遵守植物检疫法规,配合开展调运调运建筑材料、废弃物品的检疫检查、采取防范措施等。

(五)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及办公场所开展校园范围内红火蚁监测防控,指导学生及教育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县文体广旅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做好红火蚁监测防控,指导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七)县卫健局。负责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红火蚁叮蛰致伤危重病人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红火蚁叮蛰伤人病例的数据统计,开展红火蚁卫生防控知识宣传。

(八)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线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的红火蚁监测防控;督促指导道路货运经营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区承运相关货物植物检疫证书查验。

(九)县水利局。负责山塘、水库、引水渠道等所管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范围内红火蚁监测防控。

(十)柳州铁路融水工务段。负责铁路线路两侧地界以内绿化带等区域的监测防控,督促指导铁路运输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区承运相关货物植物检疫证书查验。

(十一)中国邮政集团融水县分公司。协助做好红火蚁疫情的监管工作,所有植物及其产品邮寄必须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红火蚁监测防控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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