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2-42939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融政办发〔2022〕57 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2〕57 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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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57 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09 09:05    |  作者:


融政办发202257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决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韦贞强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沈江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贾红玉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乐军人民政府办公副主任、征地拆迁和补偿

服务中心主任(兼)

赵友滔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利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晓琳县委县政府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唐兰珍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叶林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贲卫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劲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红光县审计局局长

梁太坚县林业局局长

娄万海融水税务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金才县交通重点办副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利松兼任。办公室负责筹建工作专班,专班内设若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领导小组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参加。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10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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