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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关于公布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01 11: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1


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日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 机关

决策承办

单位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此处填写计划提交县政府审议的时间)

备注(决策依据)

1

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县人民政府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执行

第二季度

2

《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季度

3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

县林业局

第三季度

4

《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防洪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

第三季度

5

《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四季度

6

《融水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四季度

7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

县发展和改革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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