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自治县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科工贸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人社局、红十字会、融水汽车站、融水火车站,各乡镇人民政府:
《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17年发布至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在机构改革后的名称、职责都发生了变化。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相关经验总结,对原《预案》进行修订,重新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单位职责。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反馈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通过电子邮件或OA发送至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联系人:黄葵丽,电话:5122405;
电子邮箱:rsxwsj@163.com。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融政办〔2017〕29号)
2020年7月8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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