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项目库及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调整的公示
我县进一步全面排查梳理项目库,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以及后续运营情况,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公示内容即按程序调整。
投诉监督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0772-5135415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地 址:融水水镇水东新区民族大道振城大厦六楼
电子邮箱:rsxcjs@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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