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6〕7号 关于成立洞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洞政发〔2026〕7号
关于成立洞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经洞头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成立洞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成立洞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实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洞头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委会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各小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叶 萌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梁贞亮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滚育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蔡周平 洞头派出所所长
杨军功 洞头中心卫生院院长
贾旭辉 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龙保仙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韦 雄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韦必旺 镇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洞头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韦健新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何 挺 洞头派出所教导员
宋卫明 村民委副主任
韦晓花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贾清峰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贾仲林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二)高安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贾健成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何 挺 洞头派出所教导员
贾达菊 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梁志谋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钟经维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三)六进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蒙文科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何 挺 洞头派出所教导员
韦 璇 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冯心凌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韦玉仁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赵思思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四)甲朵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韦根银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杨浩洋 洞头派出所民警
韦苏刚 甲朵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韦林方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韦明罗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五)甲烈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贾进江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杨浩洋 洞头派出所民警
贾新桥 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汪春凤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韦日山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六)滚岑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梁佩琼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杨浩洋 洞头派出所民警
管志林 村民委副主任
潘明成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叶 智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七)一心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刘金丹 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成 员:杨浩洋 洞头派出所民警
卜文成 一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平先 村民委副主任
滚向东 镇残联专干
管宝华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三、工作职责
(一)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二)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三)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四)进行信息交换,其中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乡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残联办、综治中心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五)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止泄密。
(六)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对象,对不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
(七)关爱帮扶小组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队伍并开展演练,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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