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香粉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香政发〔2026〕5号
关于印发《2026年香粉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现将《2026年香粉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删减后发布)
2026年香粉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艾滋病防控的决策部署,推动《广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5—2030年)》各项防治策略措施落地见效,根据自治区防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防艾委〔2026〕1号)以及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6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函的要求,结合2026年我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完善各村、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贯彻落实防艾“重心下沉”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人员网底作用,做到入户宣传、随访干预到位,不断提高与健全我乡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到2026年底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二、工作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全乡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至少接受2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接受1次防艾信息(微信、短信等)宣传。
三、工作管理职责
(一)乡卫生院工作职责
1. 乡卫生院设置独立防艾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宣传任务,对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造册登记并宣传,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干预。
2. 负责上级部门下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CD4检测、配偶检测、抗病毒治疗,更新、修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告疫情。
3. 开展HIV扩大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和健康体检人员开展HIV咨询检测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
4. 制定本单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疫情管理,积极引导其配合确证检测并动员治疗。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涉黄涉毒人员的艾滋病快速检测工作,检测率达100%。
5. 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村医及村级防艾工作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暴露教育。
6. 负责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
7. 配合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入户宣传工作,尤其对老年人和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等农村重点人群进行防艾知识宣传教育,老年人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二)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承担乡人民政府分配的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1. 村“两委”为村级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农村入户宣传工作。成立由村委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防艾工作的村委副主任作为具体负责人,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作为成员的防艾领导小组,制定村级年度防艾工作实施方案。由一名指定人员具体负责开展入户宣传工作。
2. 将防艾工作纳入村委工作计划和村委总结。
3. 村委负责人签订乡村防艾责任状。
4. 填写村级基本情况,收集辖区内15周岁以上居民、重点人群、外出务工、流动人群信息,并开展集中宣讲、面对面宣传、扫码答题等方式宣传,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
5. 每年至少开展1次大型宣传活动或者讲座。
6. 村委驻地要喷绘有2条以上防艾宣传固定标语、有防艾宣传板报、张贴有防艾标识和禁烟标识。村委图书室摆放有防艾宣传资料,自取箱定期投放安全套并做好投放记录。
7. 每季度开展本村涉黄、涉毒等高危场所和人群的摸底调查1次,并向乡卫生院报告。
8. 行政村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防艾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9. 承担乡人民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农村宣传队员工作职责
1. 年内通过手机扫码答题、广播、宣传讲座、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本辖区内农村居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辖区内15岁以上居民进行手机扫码答题1次以上。并收集相关宣传佐证资料。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辖区居民(包括老年人、流动人员、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2. 每季度收集1次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并要求进行手机扫码答题或通过微信、短信或打电话等形式进行防艾宣传,流动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 每季度对辖区内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老年人和文化水平低的重点人群宣传1次。
4. 每季度开展本辖区涉黄涉毒等高危场所和人群的摸底调查1次,造册登记并上报乡卫生院。
6. 配合乡镇业务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四、经费支持及管理
(一)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融水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卫〔2025〕3号文件精神发放。每个行政村落实1名防艾宣传员负责入户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职责,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全区农村艾滋病防治补助经费的通知》(桂卫艾防发〔2015〕3号)要求,为保证艾滋病防治知识入户宣传到位,各乡镇通过可量化的评估方式进行工作验收,对工作评估验收合格者发放宣传补助。防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防艾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补助费、农村大型防艾宣传活动、培训会费,乡村两级督导考评,综合协调等工作经费。
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做到经费及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防艾专项工作台账,定期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报自治县防艾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扩大检测工作经费
扩大检测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免费HIV扩大筛查补助,以及对辖区老年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等工作补助。
五、考核内容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估内容
结合香粉乡实际制定《香粉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另行下发),作为对各行政村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频次和方法
乡人民政府每半年对各行政村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考评验收1次。入户宣传验收时每个行政村至少抽查2个自然屯调查防艾知识知晓率和宣传覆盖率,抽查人员结构如下:60岁以下农村居民10名、60岁以上农村居民10名、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各10名(不足10名的全部抽查)。要求在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三)考评结果运用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对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达标的,少发或不予发放宣传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1. 乡人民政府将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乡绩效考评体系,对各行政村完成考核指标情况予以绩效加(减)分。
2. 农村宣传员宣传补助根据乡人民政府考评结果发放: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指导本辖区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并报乡防艾办备案。
(二)宣传补助费发放。宣传补助费根据乡人民政府考评验收结果每半年发放1次。根据财经制度规定,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不能领取入户宣传补助费。
(三)资料收集管理。各行政村加强资料收集整理,统一使用县级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做好确认签名等记录,实行统一档案目录归档管理。
附件:1..香粉乡艾滋病防治项目宣传工作任务表
香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印发
附件1
2026年各村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
|
序号 |
村名称 |
农村总人口数 |
总户数 |
总宣传任务人数 |
其中重点人群任务数 |
|
1 |
香粉村 |
1228 |
398 |
833 |
48 |
|
2 |
古都村 |
1751 |
561 |
1190 |
82 |
|
3 |
雨卜村 |
1029 |
354 |
796 |
100 |
|
4 |
大方村 |
1258 |
408 |
858 |
56 |
|
5 |
中坪村 |
1670 |
602 |
1302 |
114 |
|
6 |
新平村 |
2090 |
684 |
1422 |
78 |
|
7 |
金兰村 |
650 |
229 |
509 |
57 |
|
8 |
九都村 |
1047 |
369 |
872 |
101 |
|
9 |
香粉乡合计 |
10723 |
3605 |
7782 |
636 |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