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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香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粉乡2026年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10 11:20    |  作者:

发〔20262

香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香粉乡2026民政社会救助入户

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香粉乡2026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26210          



香粉乡2026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

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开展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民政社会救助在享对象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难群众。

二、入户核查时间

2026210日至2026225日。

三、工作流程

)入户核查

各联系村领导联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组成入户核查工作队按照附件2的花名册,开展全乡在享民政社会救助人员包括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人员入户核查,填写好附件3《低保对象拟调整统计表》

(二)材料上报

各村在2026225日之前,将附件3电子版、村委盖章纸质版及入户核查佐证材料电子版报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入户核查评议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收到各村材料后,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形成评审名单报送乡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通过的,保留民政社会救助待遇评审不通过的,在评审结束,村屯公示后次月进行系统停发社会救助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认真对本村内民政社会救助在享群众进行入户核查,如实填写香粉乡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核查表确保核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困难群众尚未享受民政社会救助待遇的,立即动员到乡社会事务办公室申请相应的社会救助。

(三)请乡纪委及时跟进核查工作,对核查中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督查问效。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香粉乡20261月份城镇低保花名册

3. 低保对象拟调整统计表

香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210日印发  



附件1

香粉乡民政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贾文荣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各联系村领导,乡政府全体干部

各村“两委”成员、各村驻村干部、各村小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公室,由覃钺迪(联系电话0772-5958025)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入户核查工作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和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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