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镇政发〔2025〕16号 关于印发《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镇政发〔2025〕16号
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将《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删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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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印发 |
(此页无正文)
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4〕3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办函〔2025〕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掌握2020年人口普查以来全镇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镇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镇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全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县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制度,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2. 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一、主要职责
融水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全镇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分工如下:
财政经济办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村、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做好本级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辖区派出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配合做好本辖区内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附件2
融水镇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
组成成员名单
组 长:李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韦意达 镇党委委员、融水城南派出所所长
潘俊彤 镇党委委员、融水城北派出所所长
李向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贾 鹏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戴文同 镇四级调研员、镇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梁 平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林 莉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吴日忠 镇卫生院院长
明 楠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工作人员、统计助理
各村(居)委员会支书、副主任、统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向荣担任,工作人员由统计助理明楠担任,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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