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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50226753704950Y/2021-3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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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政发〔2020〕2号关于印发《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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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政发〔2020〕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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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政发〔2020〕2号关于印发《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浪政发〔2020〕2号
关于印发《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全力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和《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坚决执行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要求,加强对传染源和疑似传染源的管理,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有效防止疫情散播。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现成立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总指挥长:梁文锋 镇党委书记
胡 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指 挥 长:陈理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
副指挥长:唐忠万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贾中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荣文星 镇纪委书记
周 焕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叶 萌 镇组织委员
覃恩斌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赵承谦 镇人大副主席
陶洁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忠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叶菲菲 镇党政办主任
韦伸山 镇卫生院院长
王国强 镇财政所所长
韦仲仁 大浪派出所所长
王运龙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明清 镇水产畜牧站站长
骆启胜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杨 群 镇农业推广站站长
覃滋敏 镇文化广播站站长
杨尚忠 镇中心小学校长
黄宏智 大浪供电所所长
李明军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覃滋科 镇计生站副主任
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分析、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统筹协调指导全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在柳州市、融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安排部署我镇相关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督导检查组、新闻宣传组、市场整治组、文化旅游整治组、交通保障组、治安应急组、后勤保障组等十个工作组,具体工作人员由各部门相关股室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
主 任:梁文锋 镇党委书记
胡 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陈理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叶菲菲 镇党政办主任
韦伸山 镇卫生院院长
王国强 镇财政所所长
余丽仙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相关部门与各工作组间的沟通协调、信息汇总报告和风险评估工作,落实信息日报制度;确定应急预案的相应启动与终止;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例会,研究部署联防联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组
组 长:陈理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叶菲菲 镇党政办主任
韦伸山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骆厚鹏 镇卫生院副院长
祝 丽 镇卫生院副院长
赵媛丽 镇卫生院院办主任
吴文海 镇卫生院公卫科主任
郑永科 镇卫生院公卫科医师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相关标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指导医疗救治、医务人员的防护和消毒隔离工作。监督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组 长:陈理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叶菲菲 镇党政办主任
韦伸山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祝 丽 镇卫生院副院长
韦锦谷 镇卫生院护士长
蒙艳群 镇卫生院医师
何远琼 镇卫生院医师
何 东 镇卫生院司机
主要职责:组织临床医疗组、公卫防疫组牵头对可疑病例、不明原因发热、肺炎、有在疫情报告地区旅游居住史等病例进行会诊,提出疾病诊断意见和转诊方案;做好病人隔离治疗和院内感染控制。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荣文星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戚 巍 镇纪委监察专员
李明军 镇纪委委员
银玉猛 镇纪委委员
成 员:各职能部门业务股室干部
主要职责: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五)新闻宣传组
组 长:覃恩斌 镇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覃滋敏 镇文化广播站站长
成 员:骆厚鹏 镇卫生院副院长
韦仕尤 镇宣传干事
吴文海 镇卫生院公卫科主任
主要职责:通过媒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防控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意识。及时发布卫生部门最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
(六)市场整治组
组 长:赵成谦 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覃靖雯 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王运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李 滨 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队员
李明清 镇水产畜牧站站长
覃滋敏 镇文化广播站站长
主要职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农贸市场的清洁消杀。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清理检查,坚决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对禽畜肉品的检验检疫,切实切断疫情传播渠道。
(七)文化旅游整治组
组 长:覃恩斌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覃靖雯 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韦仲仁 大浪派出所所长
王运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各职能部门业务股室干部
主要职责:组织旅游接待、客车中途休息站、饭店、旅馆等行业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县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加强对饭店、旅游接待点、客车中途休息站等场所的监管。
(八)交通保障组
组 长:周 焕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韦仲仁 大浪派出所所长
覃靖雯 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胡国玄 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
李 滨 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队员
大浪派出所协警
主要职责:协助卫生部门对大浪过境车辆司乘人员、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和交通工具的消毒处理等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和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九)治安应急组
组 长:唐忠万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贾中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韦仲仁 大浪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民兵应急分队全体队员
大浪派出所协警
主要职责:做好重点人群的跟踪、排查工作,对不配合疫情处置工作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依法进行坚决打击。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疫区封锁、现场控制、强制隔离等措施。
(十)后勤保障组
组 长:胡 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忠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叶菲菲 镇党政办主任
王国强 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邱柳玲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余丽仙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赵媛丽 镇卫生院院办主任
主要职责:保证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所需的经费落实,保证防疫装备的供应和储备,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工作,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其他物资保障,应急车辆调配。
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能责任,各村(居)‘两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切实负起责任,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严防死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一)各村(居)‘两委’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科学调度统筹人员力量,负责做好本村(居)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摸排和信息上报、协助上级开展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湖北省武汉市及周边区域或经武汉方向中转返乡人员、旅客等重点人群跟踪监测防控。要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认真细致做好排查、登记和宣教等工作。要启动体温检测点(站)工作机制,组织村民自主做好辖区内重点枢纽路口过往车辆的排查;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接边乡镇要重点做好接边道路出入车辆、人员的监测排查、对外县进入我县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严格落实取消集体性活动和群体性聚餐等工作要求,定时在辖区内开展工作督导,对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体性宴席、集会等活动要引导其取消或暂缓。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时,组织力量协助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及上报、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处理等工作。
(二)镇卫生院职责:在县、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和救治实施方案。根据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组建防控、转诊救治组和应急队伍,负责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的科学指导、现场处置工作。确定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初诊、转移救治的定点单位(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组织临床和防疫医师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实施医疗救治和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各项医疗救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做好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所必需的物资储备,并加强管理,适时更新、补充。督促指导各公共场所,采取通风、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维护好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镇宣传部们:实施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科学知识和防治工作的宣传,并按有关规定报道经批准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相关信息。做好上级最新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引导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和聚集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
(四)镇武装部:组织指挥民兵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镇中心小学:组织学校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六)党政办:组织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助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做好参加外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以及流动务工人员的传染监控,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贸活动中跨地区传播扩散。协调保障供电稳定及通信的畅通,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包括报告)提供通讯保障工作。
(七)大浪派出所职责:要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交通管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加大对散播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置。做好湖北省武汉市及周边区域或经武汉方向中转返乡人员、旅客等重点人群、车辆的排查、跟踪工作。联合林业、交通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通过营运交通运输工具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体温检测点检测工作。
(八)镇民政办职责:负责制定、实施特困群众等相关医疗和生活救助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上级拨付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九)镇财政所职责:负责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和资源储备所需经费。负责应急处理所需耗材、消毒用药及其它物资的采购。
(十)镇社会保障公共就业事务所职责:做好从武汉等疫区返乡务工人员排查摸底,配合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十一)镇水产畜牧站:对集贸市场、超市的畜禽、水产产品和鸟类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查检查的力度。要依法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行监督和管理。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确定和可疑有毒、污染产品采取追回和控制措施,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商贩。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制品、野生动物以及擅自举办、承办群体聚餐活动和违规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等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市场、宾馆、超市、饭店等群众聚集较多的重点区域积极开展防控工作。
(十四)镇文化广播站职责:加强各村(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宣传,对旅游接待点、文化、等场所的监管,对禁止营业期间擅自营业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十五)镇乡村办职责:切实做好环境清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保洁工作,进一步抓好公共场所集中卫生清理和城乡环境整治,深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病媒孳生地。
(十六)镇林业工作站职责:加强重点区域排查巡护,依法严格查处野生动物销售行为。联合公安、交通部门查处非法营运野生动物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十七)镇工会职责:对违反职业卫生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
(十八)其他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配合加强对武汉务工、旅行回归人员的排查,如发现有在武汉逗留、工作、学习及途经武汉回归人员兼有发热发烧症状的应立即向当地医院报告,由当地医院安排医务人员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对密切接触者的宣教、防护和医学观察。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落实部门职责,不断巩固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晰、责任明确、信息畅通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通报、定期会商和预测预警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措施联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推动措施落实。
(二)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到“五早”
要认真做好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开展对疫区返乡重点人群的监测,规范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监测信息分析,研判流感疫情发展趋势,及早发现和处置。加强禽类流感疫情监测,并在活禽经营市场、板鸭加工场以及重点养禽大户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的监测,从源头上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信息,各有关部门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管理病例密切接触者,及时落实消毒灭源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应急准备,科学有效处置
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防控需要,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方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配齐配足应急物资,不断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演练,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和处置能力,做好转诊患者特别是救治重症病例的预案和准备。按照相关预案和防控、诊疗(转诊)、院感控制等方案,落实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积极妥善应对,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危害。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舆论引导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水平,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防止引发恐慌情绪。加大对散播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各村(居)委、镇直各部门要明确信息上报联络员(将联络员信息于1月29日下午18:00前反馈至rsdlx@163.com),负责于每日下午15:00时前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报送至镇党政办公室邮箱(rsdlx@163.com),不按时报送信息的将向镇纪检监察室通报。因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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