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2026〕12号关于韦著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融教〔2026〕12号
关于韦著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任韦著桧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李朝明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务处主任;
任龙雁军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后勤处主任;
任彭美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资助办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学生生涯发展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任欧崎良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任严萍英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科处副主任;
任李福生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3级年级副主任;
任韦筱琴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4级年级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4级年级副主任职务;
任杨庆忠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4级年级副主任;
任杨新华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5级年级主任;
任韦向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邢剑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吴华炳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5级年级副主任;
免去谭柳琳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董建年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
免去卢荣司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3级年级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茜喆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学2024级年级主任职务;
任杨志源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宋亚慧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教科处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教科处副主任职务;
任白政华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后勤处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政教处副主任职务;
任吴丽紫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教务处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任韦克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政教处主任;
任李昆鸿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后勤主任;
任陈耀未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25级年级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教科处主任职务;
任黄波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2025级年级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政教处主任职务;
任黄进流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教科处副主任;
任罗旭华(廉江市组团式教育帮扶教师)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教科处副主任;
任杨晓萍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政教处副主任;
任蒋宛玲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特色办副主任;
任叶和林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廖恩德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梁榕容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韦利明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23级年级副主任。
任罗芳玲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韦敬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唐国彬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2025级年级副主任;
任吴腾云同志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2024级年级副主任;
免去蒙仕亮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钟穆标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后勤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国安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教务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富同志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23级年级副主任职务。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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