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民宗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民宗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结合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党支部“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各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班子领导逐条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宗教事务条例》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广泛宣传,深入推广法治教育。开设“融水统战”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结合开展法律知识教育。组织民族委员会成员单位利用民族坡会、民俗节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讲、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1095次,受众20.34万人次。
(三)加强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一是在2025年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融入课堂,打造一支懂民族政策的干部队伍。二是举办农村宗教治理专题培训班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组织各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及宗教界人士代表和宗教场所负责人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法律法治意识,为深入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以“五进”宗教场所活动为抓手,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学习教育,引导他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四)严格监督检查,强化依法办事。一是注重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等部门,利用“三官一律”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网络平台进行风险排查,依托县、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作为当前做好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县委、县政府议事日程。完善县、乡镇、村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和落实乡镇村宗教管理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三是大力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建立法治建设信息收集、互联互通和共享机制,对网络平台的数据录入做到及时更新,积极做好执法监管平台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加强节前对宗教活动场所执法检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确保宗教领域和顺。
(五)上下联动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民族立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逐条对照梳理,对已颁布施行的《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中明显滞后于社会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进行清理自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助开展《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立法工作,确保《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顺利颁布实施,助力融水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六)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经过分析研判,重点围绕宗教执法、民族成份更改、侨届人士身份确认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聚焦乱检查行为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不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事项和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宗教场所检查、民族成份更改、侨届人士身份确认等行政执法工作,严查利用执法职权刁难群众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谋取利益行为。我单位共查纠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个,均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情况
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在组织开展学习政策法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工作中,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实际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部分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现象,依法行政能力和主动性有待提升。
(二)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不稳定,岗位变动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任务要求。
(三)法治宣传覆盖面不够广。虽然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但在偏远乡镇、少数民族村寨等地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部分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了解不深、意识不强。
(四)制度建设仍需完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持续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干部专题培训班,重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政策执行水平。
(二)深化法治宣传引导。继续推进“法律进宗教场所”“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
(三)完善基层法治网络。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稳定基层队伍,推动干部轮训常态化,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四)加快法规制度修订。配合县人大、司法局等部门,推动《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增强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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