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25年11月集体和个人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来源: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12-03 09:1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5年11月份集体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集体和个人年商品林采伐限额792300立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使用501679立方米,结余290621立方米。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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