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苗山古城——融水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通告
大苗山古城——融水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通告
“大苗山古城—融水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位于融水县下廓村苗都大道西侧,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我局审批。根据广西柳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水分公司提交的申请,现将“大苗山古城—融水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总平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内容:
(一)、总建筑面积调整。一期总建筑面积193322.606㎡,本次增加二期建设内容,二期增加建筑面积为10422.01㎡,则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一期+二期)调整为203744.616㎡。
(二)、容积率调整。容积率由0.75调整为0.80。
(三)、计容建筑面积调整。调整计容面积为147891.68㎡,增加计容面积在二期建设实施,增加计容面积为10422.01㎡(其中1#增加建筑面积:1145.95㎡;2#增加建筑面积:1929.36m㎡;3#增加建筑面积:612.72㎡;4#增加建筑面积:301.76㎡;5#增加建筑面积:772.62m;6#增加建筑面积:675.27㎡;16#增加建筑面积:682.08㎡;17#增加建筑面积:2235.67㎡;18#增加建筑面积:431.76㎡;20#增加建筑面积:1634.82㎡)。
(四)、对总平图内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重新进行优化调整,重新布置场地内消防控制室、物业用房的位置。
(五)、停车位调整。①地上大巴停车位由37个调整为33个;②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13个调整为20个;③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④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量保持不变。针对地上、地下的数量进行重新调整。地上非机动车车位数量由2106个调整为2265个。地下非动车车位数量由1443个调整为1284个。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大苗山古城—融水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5年8月14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提交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大苗山古城—融水县下廓村乡村振兴项目(一期)”所在地和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tzgg/)。
六、公示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
七、听证时间: 2025年8月15日上午11点00分
八、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8日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