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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县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2-25 15:25    |  作者: 融水县人民政府

融文体广旅发〔2020〕10号 关于申报县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的通知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件

融文体广旅发〔202010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申报县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扎实做好融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建设融水各族人民共有精神家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级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3月20日。将申报书电子版报县文化馆邮箱。

二、各乡(镇)文化站按附件3做好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

三、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及时开展调查、采访、文字记录、摄影、申报等工作,具体按照工作要求逐项完成本乡镇申报工作。

四、下乡费用、设备材料等工作经费从本乡镇2020年度免费开放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此次工作将列入2020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年度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联系人:吴妹乌     电话:13397878823  

办公室电话:5122366  

邮箱:gxrswhg@163.com

附件:1、融水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表

         2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2020年2月25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1:

                          项目代码:      

融水苗族自治县

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县级主管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制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

(具体到县\区)

涉及民族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780字以内(含标点)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市、县(区)概念)

300字以内(含标点)

(项目传承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

330字以内(含标点)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

330字以内(含标点)

330字以内(含标点)

330字以内(含标点)

300字以内(含标点)

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240字以内(含标点)

(填写项目的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390字以内(含标点)可填写表格等

(群体)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

330字以内(含标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三、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通讯地址


邮   编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职  务


电    话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请粘贴复印件)

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有哪些县(区)、市代表性传承人(姓名、级别);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

660字以内(含标点)

保护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四、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

450字以内(含标点)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450字以内(含标点)

保护内容

150字以内(含标点)

时  间

保护措施

预期目标

2015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2016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2017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2018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2019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保障措施

180字以内(含标点)

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经费预算(万元 )

依据说明

资金来源(万元)

自筹

地方补助

拟申请市级补助

(5个年度的经费预算)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50字以内(含标点)




备注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270字以内(含标点)

五、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签字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六、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

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图片(必交)

(一)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二)技术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

(三)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

图片应表现遗产项目现状和如何得以传承及其面临的挑战,避免使用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图片材料中对遗产项目的说明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二、其他辅助资料(选交)

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此类已出版的文献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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