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用户用电报装业务告知书(2025年第二次修订版)
低压用户用电报装业务告知书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办理用电报装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介绍
低压报装是指低压(采用380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用户办理用电新装、增容业务,适用于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用户,以及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贵港市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
除公用路灯、交通信号灯、未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且资产未移交供电企业的配变供电区域内的用户以外,对其他所有低压用户实行“三零”服务(即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二、办电环节及时限
(一)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
1.办电环节2个:业务受理、装表接电。
2.办电时限:全过程办电时间,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无电力外线工程,主要是指不涉及道路挖掘、架设电杆等复杂工程。
(二)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
1.办电环节3个: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
2.办电时限:
单位: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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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客户类型 |
业务受理 |
供电方案答复 |
装表接电 |
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合计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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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 |
1 |
3 |
2 |
6 |
三、办电资料
业务受理资料2项:用电主体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注:已经提供有效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但暂未提供身份证明等其他材料的,供电企业可提供“容缺受理”服务,缺少的材料在现场勘查时补齐。
四、办电成本
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低压计量表计、表箱及电源侧供电线路全部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用户,低压计量表计、表箱由电网企业投资,电源侧供电线路需用户自行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五、温馨提示
(一)用户对自行投资建设的产权分界点负荷侧受电工程,有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相关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查询:
1.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查询。其中,广西区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jt.gxzf.gov.cn网站查询。
2.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6号)规定,凡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可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查询,其中由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许可证的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可登录网站http://nfj.nea.gov.cn查询。
3.通过国家3C认证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samr.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供电企业在办电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报装费用。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若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疑问,可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咨询。若您的问题未得到解决,请再次致电95598提级督办或致电12398能源监管热线。
(三)下载“南网在线”APP、关注“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南网在线”支付宝生活号或登录“南网在线”网页版(https://95598.csg.cn/)成为注册用户,可随时随地办理用电业务、获取电力资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或“智桂通”APP办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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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报装资料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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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类型 |
具体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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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其中一项) |
1.公司、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之一加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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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其中一项) |
以自有建筑物为用电地址:《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集体土地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政府房管部门提供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房产交易办证回执(其中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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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进行工程建设申请用电或使用自有未办理房产证的新建建筑物用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录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录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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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有的无建筑物的土地用电:《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不动产证》(其中之一)。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可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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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发改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关于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区(县)以上政府部门的绿色通道和政府的会议纪要证明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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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有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附录3),对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可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如物业、通讯、消防、监控、安防、排灌等用电,可用项目批准备案文件、服务合同等材料代替用电地址物权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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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注意: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须提交裁判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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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认可文件和者许可证(其中之一),如: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立项批复、会议纪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录)、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政府预算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材料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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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职能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政府规划文件。 |
注:1.如为租赁户,则需同步提供租赁合同等作为产权证明的组成部分。如报装用户为其它具有居住权的主体,则需同步提供相关政府证明文件,如居住权登记等,或通过政府共享数据获取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产权证明的组成部分。原用电范围内增容用电(无新加盖建筑物、改建、扩建、改变建筑用途)无需提供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附录2
用电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参考范本)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XX供电局:
现授权(委托) 为本人(本单位)办理用电业务的经办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办理 用电业务以及与此相关的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签订等事宜。
此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办理用电业务办结之日止。
授权方(盖章): 被授(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 被授(委托)人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
可供电证明
(参考模板,可结合当地政府要求修改)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兹有我 镇(乡) 村 屯村民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因 (申请用电原因,写清用电性质) 申请装表用电,用电地址为: ,属于 用地(居民/工业/商业/林地/农田),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该用电地址产权属于该村民所有,无纠纷,并且在用电地址上所建建筑物不属于违章建筑,同意用电。
镇(乡)/县政府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录4
线路走廊无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线路走廊产权方):
乙方(用电方):
丙方(供电方):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乙方现向丙申请报装用电,因线路安装需经过甲方的场地,为使线路安装工作顺利开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可协助丙方解决线路走廊问题(包括青赔、线路走廊),确保线路安装工作顺利开展。
二、甲方自愿永久无偿提供线路走廊用于丙方线路建设,线路走廊用地仍属甲方所有。甲方不得以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理由向丙方提出终止执行协议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三、丙方在解决线路走廊位置问题之日起启动业扩配套工程建设。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