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6年1月16日在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树生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 “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以资源换产业,以‘三化’促发展”的理念,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财力支持“六大重点工作”,依法理财,增收节支,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完成60,196万元,同比增收5,696万元,增长10.45%,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1,806万元,增长17.6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8,499万元,增长1.83%;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4,899万元,下降3.41%;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完成4,992万元,下降9.93%。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8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95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869万元(其中,结转专款6,78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公共财政收入41,8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1,987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4,6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7,1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1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42万元(其中,专款结余9,33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9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公共财政支出303,869万元,上解支出62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8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9万元。
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03,8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 96.82 %,同比增支58,056万元,增长23.62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28万元,下降4.18%;国防支出112万元,增长2.10%;公共安全支出9,165万元,增长24.63%;教育支出77,691万元,增长36.43%;科学技术支出1,633万元,下降25.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6万元,增长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11万元,增长1.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79万元,与上年持平;节能环保支出3,384万元,下降54.71%;城乡社区支出24,043万元,增长4.39倍;农林水支出43,024万元,增长3.67%;交通运输支出29,474万元,增长44.4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5万元,下降27.3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819万元,增长4.64倍;金融支出15万元,下降11.7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89万元,增长6.48%;住房保障支出14,557万元,增长49.6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9万元,增长8.67%;债务付息支出320万元,增长1.83倍;其他支出(类)195万元,增长1.5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26,51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9,4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71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0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6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3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06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4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227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4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198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6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924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1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8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43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9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751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0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708万元,上年结余20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68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24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成效
(一)强化收入组织工作,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
强化税收征管,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责任。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60,196万元,同比增长10.45%;非税收入占收入总量的21.46%,占公共财政收入的24.24%(同口径扣除相关基金转列和体制下放),低于全区平均水平,财政收入结构明显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扶持成效明显
认真学习和研究自治区财政政策,积极向上汇报反映融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2015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转移支付137,180万元,同比增加22,202万元,增长19.31%,其中,新增可用财力9,617万元;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00,181万元,同比增加11,297万元,增长12.71%;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2,900万元。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全力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部门的部署要求,2015年我县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3亿元,除了加强对资金原渠道安排使用外,整合盘活用于支持城镇化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1.7亿元。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挖掘可用财力,支持地方发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大,支出进度完成区下达预期目标任务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预计完成303,8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 96.82 %,同比增支58,056万元,增长23.62 %。支出进度目标完成达95%以上,高于区下达目标5个百分点以上,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五)集中支持“六大重点工作”,保障县委政策重大决策财力需要
2015年,“六大重点工作”支出完成 78,564万元。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专项支出7,184万元,工业化专项支出1,161万元,创建特色旅游名县专项支出5,000万元,城镇化建设(含征地拆迁、项目前期费)专项支出 31,385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9,899万元,“美丽融水·生态乡村”建设专项资金 3,935万元。
(六)支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生态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全年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支出7,758万元,其中,民生保障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4,956万元,环境保护支出561万元,生态建设支出2,241万元。
(七)民生支出持续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15年,全县民生支出占总支出达82.14%,同比增加2651万元。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主要的支出项目有:教育发展支出77,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3,384万元,精准扶贫支出 6,96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7万元等等。
2015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入实现增长,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政运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缺乏稳固支柱财源;财力增长满足不了支出增长的刚性需要;自身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偏小,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升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运行形势,影响财政收支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由于经济下行以及“营改增”、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等减收因素,财政收入压力加大。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大。
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和柳州市委十一届十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十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按照总体思路,年度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紧紧围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改进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财政政策调整因素,全面、合理测算各项收支计划,力求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客观情况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是突出重点,注重绩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注重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四是集中整合财力,盘活财政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激活部门存量资金,清理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根据财政形势,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重点税源税收预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2016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65,012万元,增长8.00%。其中,公共财政收入44,229万元;上划中央“两税”收入9,438万元;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5,596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5,749万元。
国税部门收入安排18,360万元;地税部门收入安排34,772万元;财政部门收入安排11,880万元。
税收收入 52,372 万元,其中,增值税 13,532 万元,消费税1万元,营业税 8,300万元,企业所得税 7,127 万元,个人所得税 2,200 万元,资源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50万元,房产税 2,500万元,印花税2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47万元,土地增值税2,500万元,耕地占用税9,000万元,契税2,785万元,车船税 530万元。
非税收入12,64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08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70 万元,罚没收入1,20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50万元,其他收入1,2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9,6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9,676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公共财政收入安排44,2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38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2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5,2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4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8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公共财政支出安排182,267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专款支出、上年结转结余专款支出及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结转专款支出),上年专款结余支出6,780万元,上解自治区支出629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7,799 万元,项目安排着重支持“天网工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和社会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
(2)教育支出66,690万元,项目安排继续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攻坚工程,支持职教攻坚、职教实训项目建设,提高中小学校设备配置,支持高中续建工程项目。
(3)科学技术支出 1,277万元,支持发展农村农业等领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推进创新创业环境优化。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28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大体育赛事开展,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33万元,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扩大就业;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做好特困企业补助和残疾人特困补助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4,576 万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体制改革。
(7)城乡社区支出 2,938万元,支持实施重大项目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美丽融水·生态乡村”建设;安排资金支持城建项目还本付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8)农林水支出 21,586万元,项目安排主要支持推进精准扶贫、现代农业、农田水利等重点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1,352 万元,项目安排继续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63 万元,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技改、园区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1)商业服务等支出3,089 万元,支持实施服务业产业物流园区建设,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12)住房保障支出7,019 万元,主要保障新建、续建公租房项目、支持公租房管理和维护,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预备费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 2,0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和自治区提前下达的年转移支付支出)比重1.23 %,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2,002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0,9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0万元,上年专款结余收入8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1,85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6万元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20,916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0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14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1,856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安排的支出5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安排的支出1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安排的支出1,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安排的支出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安排的支出18,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安排的支出3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3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安排的支出5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80万元,上级专款支出806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安排87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54万元,上年结余224万元),支出安排53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45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支主要为教育部门的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已由市级统筹管理,县级统筹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只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如下:
1.基金总收入22,33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551万元;投资收益2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276万元;上年结余12,276万元。
2.基金支出7,577万元。
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760万元。
二、2016年财力安排保障的重点
(一)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支出需要
2016年列入部门基本支出安排96,365万元,同比增支20,219万元,增长26.5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883万元,增长35.72%,主要是提高工资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公共履职经费支出5,482万元,增长27.13%,主要是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等增加的支出。
(二)整合财力支持重点工作
全年安排20,900万元用于重点工作。城镇化建设资金9,000万元;交通重点建设资金2,000万元;创建特色旅游县专项经费5,000万元;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资金1,800万元;工业化建设资金600万元;精准扶贫专项经费2,000万元;“美丽融水·乡村建设”配套资金500万元。
(三)加大财政投入,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安排158,315万元用于民生支出,民生支出预算安排占总支出80%以上。主要有:教育发展支出66,6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1,659万元,农林水支出 21,586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9万元。
三、完成2016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好财源培植。继续扶持骨干企业和效益好、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发展新型财源,壮大支柱财源。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年度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完成
一是加强税源调查,掌握重点税源,加强收入征管,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加强各收入征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征管稽查,认真组织收入;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支出进度,确保税款及时清缴入库;四是从规范票据管理、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三)积极向上争取更大扶持
主动向上汇报反映我县财政困难情况,争取上级财政财力和项目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和运用上级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争取上级给予我县在财政政策和资金上的更多支持,多渠道筹集财政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四)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严格执行预算,强化财政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追加支出预算,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集中财力确保人员经费、重点支出、民生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资金需要。
(五)继续深化预决算管理,抓好落实改革任务
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加大跟踪监控,督促各部门消化结转结余资金;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透明,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实现全部公开,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财政性投资评审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强化源头防治腐败;四是深入推进财政和部门中期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部门预算滚动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五是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六是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
(六)依法加强财政管理
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支出管理,坚持勤俭办事,从严控制一般公务开支,推动形成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快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发生。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转化利用力度。加强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限定债务资金用途,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完成2016年财税改革任务,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改革,努力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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